1 恋爱合约
又是一年梅雨季节,海城的春天就这么过去了。炎炎夏日近在眼前,海城大学的毕业典礼也在一天天临近。
刚从高考中坚持下来的学子们正殷切期盼着录取通知书,而在海大生活了四年的“老油条”们则纷纷整理起行囊,准备各奔东西。
金融学院财管系的女寝4023也不例外,四个人已经有段时间没凑齐了。
齐筝是这个四人宿舍里,唯一每天都住着的人。其余三人,要么在实习公司附近租了房子,要么提前跟男友搬了新家。
蒋悠悠这周二回校来交三方协议,几乎半空的宿舍楼里,剩下的人不多了。她却毫不意外地在寝室里看到了齐筝,闭着眼躺在床上,塞着耳机不知在听什么。
蒋悠悠把手里的外卖放在齐筝的书桌上,避开她的电脑,特意摆到角落上。也不知是怎么了,向来不怎么讲究这些的齐筝前阵子突然转性了,把自己的地方收拾得一干二净,连木质的桌面都几乎能反光。
“齐筝,你怎么又睡到中午还不起来啊?”
齐筝在寝室进来人的时候就知道了,但她一直没反应,就是不想理人。
她已经穿书一个月了,穿到了她认为最脑残的一本狗血虐恋小说里,偏偏还成了那个最傻最弱又最惨的炮灰。
齐筝这一个月来的心情都很糟糕,哪怕早穿几天也好,不至于等待她的是一个火坑。都怪原主恋爱脑,又蠢又冲动,会想出什么跟人假扮情侣来刺激她那“无故失踪”的真恋人。
噢,其实也算不得恋人,充其量就是个金主。原主齐筝命苦,爸爸爱赌,妈妈在她小学的时候就受不了离家出走,从此齐筝就在姑姑和外婆家之间求个温饱。
跌跌撞撞考上海大,申请了助学贷款,靠着校内勤工俭学和周末做点兼职,齐筝勉强活得还行。偏偏她爸在外面欠了一屁股的债,还把她也牵连了进来。眼看着惨兮兮的爸爸要被砍掉一只手,齐筝答应了林沐云的要求,成了她的女朋友。
林沐云是富家千金,比她年长五岁。在齐筝大三的时候去了国外分公司处理业务,所以她们实际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虽然接受了林沐云的金钱帮助,齐筝也以为自己从此是卖给了对方,谁知转眼到了大四,林沐云竟突然失踪了。
齐筝再也联系不上林沐云了,微信不回,邮件未读,电话永远都是留言信箱。她甚至不知道林沐云仍在国外还是已经回国,浑噩中她发现自己好像动了心,也丢了心。
同学们都忙着找实习,签三方协议,只有齐筝还在浑浑噩噩。每天都除了吃饭睡觉就是不停通过各种方式去找林沐云,依然一无所获。
当初林沐云早就打了包票会让齐筝去她家公司工作,所以她就安心等着林沐云回国。班里没着落的学生不多了,辅导员隔三差五就给她打电话,问她工作找的怎么样了,齐筝大多时候都是敷衍了事。
直到另一个未曾谋面的人找到她,齐筝才反应过来,也许林沐云的消失是故意的,为的就是摆脱她。
她不顾一切,非要让林沐云给她个说法,鬼使神差答应了那人的要求:接受一份新的恋爱合约。
于是,齐筝的金主就这样从林沐云变成了沈之冰。
和娇滴滴的富家小姐林沐云相比,沈之冰更阔绰,也更周全。她竟然找了律师,拿出合同,白纸黑字,让齐筝签字画押。
齐筝穿来的时候,就是这份恋爱合约签订后一周的日子,气得她牙痒痒。怎奈现在她顶着这身份,想贸然毁约也不行啊。
这下,她也无心去管林沐云了,看过小说的她知道,这人暂时不会出现。现在她烦恼的是,她的新金主沈之冰,可不是个好惹的女人。
年轻貌美,家财万贯,身家背景早就让人不敢随便肖想,乍看可真是天之骄子,上帝宠儿。但齐筝知道,作为狗血小说的女主,沈之冰怎么可能是个正常人?
她在感情上偏执得要命,而且还一根筋,不到黄河心不死。小说里,齐筝被折磨得不轻,下场也够悲惨,她可不想成为原主那样的炮灰。
蒋悠悠在寝室里转了一圈,把自己床铺上剩下的最后一点零碎收进特意带来的大背包里,就算是正式搬离这里了。齐筝明明醒了,却不说话,她也不打算多待了。
“我给你带了校门口的铁板炒面,多加了份青菜,你赶紧起来吃。”蒋悠悠把包背在身后,拉开寝室的门,忽然间有点不舍。
生活了四年,有过开心也有过闹心,但终究是留下了一段生活经历。
门边的饮水机上已经没有水桶了,自从寝室里就只剩齐筝常住,她就改买瓶装水了。
“下个礼拜我们打算聚餐,你记得来。”蒋悠悠说的是寝室聚餐,曾经她们感情最好的时候,约定过每周末吃一次。
后来就变成半个月、一个月一次,再到后来,一个学期吃两回:开学后和放假前。
“好,知道了。”齐筝坐了起来,摘下耳机淡声答应了。
蒋悠悠略带留恋地环顾了寝室一周,头也不回地走了。
门关上,齐筝才真正松了口气。
哪怕已经穿来一个月了,可她跟这些所谓的舍友并不熟啊。好在该考的试都考完了,该交的论文也都交了,就等着领毕业证和参加毕业典礼了。
作为跟原主是同龄人的她,其实也是财务专业出身。但她人聪明,读书成绩也好,跳过级,所以穿来之前已经工作两年了。
炒面挺香,这点上她跟原主的口味还蛮接近的。吃了三分之一,手机响了,齐筝一看显示屏上的名字,眉头就绞了起来。
“真是说来就来。”齐筝记得,按照情节发展,这是签订合同后,她们第一次正式见面。
沈之冰的宾利轿车并没有开进海大校园,虽然如果她想,绝对不会有人拦她。但她没有必要为了一个玩物引起过多关注,要不然今天也不会特地把慧影换成慕尚。
“我在校门外,给你十五分钟。”沈之冰说完后也不等齐筝答话,就直接把电话挂了。
十五分钟,从寝室到门口,需要一刻不停地奔跑,保持着八百米测试的速度。她不算突袭,今天的见面是上次签合同的时候就约好的,但齐筝是上午才刚想起来。
明明不是她签的合同,偏偏要她来履约,这份憋屈谁能懂她?越想越生气,可眼下又没办法毁约,理由很简单,她没这个经济实力。
但是她也绝不可能像原主那么软弱,任人摆布。林沐云、沈之冰,仗着自己人美多金,就想肆意玩弄人的感情和身体?真以为人人都是毫无意志力的拜金傻缺?
齐筝无奈舍弃半盒炒面,拿起背包换好鞋就往校门赶。
她是要去见沈之冰,但她可不能太听话了,让人以为她是这么好拿捏。
可是作为看过全书的人,她还是替自己今后的生活捏了一把汗。要知道沈之冰为她准备的那座金丝牢笼,里面折磨人的花样可多了。
比约定时间晚了八分钟。司机恭敬地打开车门,沈之冰冷峻如雕塑的侧颜出现,她完全没有看齐筝。
“你迟到了。”和侧颜一样冷酷的声音。
齐筝擦了额头的汗,她一路走来挺辛苦的。沈之冰的语气让她很不爽,又不能发作,只能僵在原地。
沈之冰等了片刻,不见有人上车。车门就这么开着,车内的冷气和外面侵入的热浪交融在一起,让车里的舒适度大打折扣。
“还愣着做什么?”沈总裁的声音更冷了,面色也更加不悦。
熟悉沈总裁脾气的司机好意朝齐筝眨了眨眼,示意她别耽搁了。
不情不愿,齐筝还是坐进了这辆豪华轿车。在旁人眼里,舒适奢华的轿车,此时对她来说没有半点吸引力。她满脑子想的是怎么跟沈之冰周旋,她可不想成为原主那样丧志的替身玩偶。
轿车平稳穿过市区的街道,朝郊区开去。齐筝知道,这是要带她去沈之冰的郊区别墅,也是她今后的牢笼。
“上次跟你说的事,都处理完了吗?”
一路上几乎没说话的沈之冰突然开口,便是提了个让齐筝怔然的问题。她现在主要靠回忆剧情来扮演原主,但也架不住这样随机出题啊。
看她迷茫的样子,沈之冰眼中闪过一丝愠怒,显然很少有人会把她的话不当话。
“是忘记了还是根本没放在心上?”
“毕业前事多,一下子没想起来。”
这倒算是个合理的解释,沈之冰盯着她看了一阵,终究没说什么。
终于,轿车减速,缓缓驶入一座华丽的庄园。齐筝终于露出和之前不同的神色来,仔细打量起这座她只在小说里看过的奢华别墅。
小说里极尽奢华的描写,让她边看边吐槽:太浮夸了,简直庸俗。
直到她身临其境,才忍不住感慨:有钱人的世界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沈之冰下车后依旧没有去管齐筝,只是她嘴角那一抹微扬,说明她心里对齐筝的不屑。
但毕竟是要跟自己演戏的对手,沈之冰自然也不会容忍齐筝太过拉胯。她本想开口提醒她一句,注意些仪态,没想到齐筝的惊讶只在最初一瞬。
现在她已经完全调整好情绪,神色从容地跟在她身后,与她不远不近,差了一步半的距离。沈之冰不禁多看了她一眼,却见那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她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坑了,老规矩,本章随机掉红包,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