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许仙与小青

李公甫匆匆忙忙奔行在余杭镇大街上,朝镇城西处走去。

杨间腾云而走,脚力胜他区区一凡俗捕快不知多少,这会儿,应当是已经回了灵隐寺自家静修禅房之内。

李公甫却只得自己慢慢赶过去。

余杭镇长街十里繁华,商户甚多。

其中有不少途中路过的商民,认得李公甫这张熟悉的黑脸,都笑脸走出店门,靠近街道,对他热情地打招呼。

李捕头在镇里名声颇好,是以大家都对他欢迎之至。

这对其他地方的公差来说,恐怕是根本难以想象到的事情。

李公甫却对这种难得的场面不发一言。

他心中焦急,便懒得去一一回应商民们的热情招呼,任人唤名打趣,也只是梗着脖子,快速往前冲。

只求最快一步到达灵隐寺,然后请回道济大师。

不一会儿,李公甫就气喘吁吁。

凡人体魄,不通真法,哪儿又有能够一直维持长途奔行消耗的本事呢?

他念及此处,更是懊恼自己弱小无知,难以守护余杭。

若要想方设法夺回县衙里失窃的库银,非要道济大师出手不可。

知晓了雌雄双煞是以道门五鬼搬运的邪术作案,又如何?

雌雄双煞既然可以驱使阴间小鬼,那么号令鬼魂再杀几个活人,想必也没什么难度。

难道他们这些平凡庸碌的衙差,还真能找上雌雄双煞的门去送死不成?

哦,不——

其实讲得再扎心一点,没有如同道济法师这般奥妙在身的修士帮忙,他们余杭镇官府县衙上下,恐怕是连雌雄双煞的门儿都摸不着。

李公甫擦了擦额上汗珠。

他逐渐放慢了脚步,改小跑为快走。

不过,这却并不是因为疲累的缘故……而是因为家中妻弟许仙所新开的药店,就设在前方。

此时,许仙已经与另外一个衣着青碧的年轻女子,早早远望见了奔行中的李公甫,从药店诧异地里走出来,向他招手。

那些一般商户打的招呼,没什么空时,可以不理。

但自家人在路边儿上看见他招手,李公甫自觉无论如何,还是得上去关心几句的。

于是他就一边擦着汗水,一边暂时停在了妻弟药店“宝安堂”的台阶前。

许仙相貌堂堂,温文尔雅,哪怕身上围着抓药用的围褂,也显尽了一身书生气。

比此刻黑脸大汗的李公甫,卖相上强得不止是一星半点儿。

他看着喘起粗气没完没了的李公甫,愕然道:

“姐夫,你这是怎么了?”

“有何事需要你如此着急?”

还没等李公甫回话,许仙一拍脑门儿,又作恍然大悟状,道:

“哦!一定是姐姐又让你今晚早些回家,不许到外面鬼混,是也不是?”

“家里真是管的越来越严了。这才什么时辰……”

说罢,他便以一种同情的目光看着李公甫。

许仙身后半步左右站立的青衣女子,作丫鬟侍女打扮,身形高挑玲珑,眉目冷艳英气,听见许仙对李公甫说的这一番话,使劲儿憋笑也忍不住,终于“噗嗤”一声在后边儿笑了出来。

于是李公甫这黑脸汉子的一张大脸,就越发的黑沉了。

想他李公甫怎么说,也是这余杭镇捕快队伍里的总刀把子,不大不小的安全主管一枚,怎么就摊上了这么一个远近皆知的惧内之名?

“说的是什么浑话!”

李·总刀把子·公甫把自己的粗眉大眼一瞪,身为体制内人员多年的威严感便上来了七八成:

“许仙,姐夫我是有公务要事在身!一天天的,你脑子里都是在想些什么东西?”

“还有你——小青,你能不能别再笑了?”

丫鬟小青把一双大长腿并拢,老老实实地背过身去。

你特么……以为背过去笑我就听不见了?

李公甫歪头指着小青,气得青筋暴绽。

许仙打圆场道:

“好了,好了,姐夫,你别生气了。小青,你也不许再笑了。”

“姐夫刚刚说有公务要事在身,不知是否可还是那县衙府库失窃一案?”

“这几天看你为此事忙前忙后,早出晚归,许仙心中也是实在替姐夫忧虑得紧。”

“要我说,查案哪有自个儿的身体重要?姐夫汗流浃背,天天劳累至此,又讨得了什么好处?”

“不如进我宝安堂里,许仙给姐夫现配一副补益身体的药膳方子,提上药包,回家让姐姐做去。”

丫鬟小青也帮腔道:

“就是就是。李大捕头,你为县衙里那个狗官忙里忙外,图什么嘛?”

“反正库银失窃的罪名被上面怪罪下来,最多也就把哪个狗官贬到其他地方去,又不关姐夫你的事。”

流水的外地县尊,铁打的本地衙差。

小青说的这话,其实没什么问题,但李公甫还是怒目斥责曰:

“荒唐!”

“小青,我知你性情活泼,但岂可随口而发这等荒谬之言?”

“当任县尊徐大人无论于公于私,都是难得的好官,就是偶有污迹,也是迫不得已妥协之举,你怎能大大咧咧地呼以‘狗官’名号,还这般劝告于我?”

“某家为徐大人效力,比之前的任何一位县尊在任时都要更心甘情愿,如今徐大人这难得的好官有被朝廷怪罪贬谪之危,我岂能安然作壁上观?”

“若是弟媳在此,绝不会出此轻佻妄言!你身为陪嫁丫鬟,平日里也要多跟弟媳学些礼法规矩才是,日后切不可再说出如此话语!”

噼里啪啦一通猛批。

小青瘪了瘪嘴,面色委屈。

面对长辈斥责,许仙亦正色称是,转头温言告讳小青。

他许仙从小与姐姐许安容相依为命,姐姐嫁人后,就是姐夫一直在赡养他。

所以可以说,李公甫之于许仙,非但是有姐夫之名,而且还并有养父之实。

是以,知书达理的许仙从小就对李公甫极其敬重,情谊尤过于父兄。

就算现在终于成了家、立了业,从李府搬了出来,许仙对姐夫李公甫的亲厚之情,也从来没有过任何改变。

李公甫心情稍转,抬眼看了看高高台阶后宝安堂华丽的内饰,心下不由得生出怪异之情。

自家新婚不久的妻弟怎么会如此有钱,竟然办起了这么大的一间药堂。

哪怕他之前曾经在宝安堂开业时来过一次,这会儿再看,也还是觉得有些不敢相信。

真是便宜仙儿这个穷小子了。

弟媳……还真是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