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革命之火

(二百八十一)

陈文志静静地听着,看到庞大哥如今荣华富贵,他为妹妹高兴。吃苦的时候,总觉得人生不过如此,可是苦后的甘甜,家人团聚,又是如同美酒,分外的醉人。

庞三多举起酒杯,琥珀色的酒水在烛光下闪闪发亮,他与陈文志楼家明碰杯,感慨地说道:“其实孙中珊先生过世后,民国就乱起来了,后来溥仪复辟,旧势力剿杀国民党,我亡命天涯,到处被人追杀——”庞三多陷入对往事的回忆里,陈文志无意中发现,不知何时,庞大哥已经双鬓染霜。

岁月真是催人老。

庞三多继续缓缓说道:“家明文志,你们是知道这件事的,如果不是家明在我中弹后救了我,我又在文志家躲了大半年,估计命早就没了。”说到这里,他咧嘴一笑,仿佛早就看破生死,神情间都是云淡风轻。

红烛高照,烛光摇曳,桌子上的腊梅散发出红艳艳的光彩,这是一个喜庆的日子,也是一个团圆的日子。一切是那么温暖甜蜜。

家明和文志互相看看,家明点点头,文志看向妹妹,文艺抿嘴一笑,脸上一红,如同玫瑰。当初,如果不是庞大哥在他们家躲半年,她也不会决定不管死活要跟庞大哥走了。

如今回头来看,也许一切的一切,是命中注定。

乱世让他们痛苦,但与此同时,乱世也成就了她的爱情与婚姻。

庞三多笑了笑,叹口气,说道:“其实孙中珊先生过世后,革命党人一直在努力,袁世凯不争气,旧的封建势力又猖狂,但我们革命党人,从来没有哪一天放弃希望!自从我伤好离开杭州之后,文志,家明,我就一直在为革命奔走,你们是知道的吧。”庞三多说起革命,眼睛便像黑曜石一般闪亮。

他一生都在为革命奔走,不管是年轻时的义和团,后来的民国,都是如此。

文志点点头,对庞三多的佩服之情,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庞大哥是圣人,是英雄。他的心里只有国家与百姓。和他比起来,他们这些生意人手艺人,就像蚂蚁一般微不足道。

这些年来,虽然与庞三多分分合合,但他一直担心庞大哥的安危。后来,他母亲过世,庞大哥突然出现,来参加他母亲的葬礼,葬礼结束后,妹妹就死活要嫁给庞大哥,当时庞大哥来去匆匆,对于庞大哥近几年的近况,陈文志都没有来得及打听。如今又隔了一年多,一家人终于开始重新坐下来,喝着酒,吃着菜,闲话家常,他终于可以仔仔细细地打听庞大哥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了。

没错,就像庞大哥自己说的,他作为一个革命党人,从来没有忘记过革命。他和孙中珊先生一样,最大的愿望是中华复兴,就像他陈文志曾经雕刻的《中华复兴》的作品。中国不能毁在袁世凯的手里,也不能重新落入封建旧势力的手里,所以革命党人前仆后继,如同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一个革命党人倒下,另一个革命党人马上站起来。孙中珊先生虽然过世了,但是他的精神和思想永久地存活于世,如同灯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革命党人。

所以这种为了中华复兴的革命精神,如同火种,生生不息,死而复燃。

为了中华民族的美好未来,他们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死而后己。

这种精神真是让人感佩。

其中,庞大哥就是这千千万万革命党中的一员。

陈文志思着想着,无限崇拜地看向庞三多。

庞三多再次举起酒杯,脸上焕发着光彩,与家明和文志碰了杯,玻璃杯碰在一起,在半空中发出清脆的声音,令人愉悦,他对他们笑道:“所以当时文艺坚持要嫁我,我想着我下一秒可以就因为闹革命死了,不想拖累她,没同意,谁知道她不顾死活一定要嫁我呢——”说罢深情地凝视着身旁年轻美丽的夫人。

陈文艺一张小脸通红如玫瑰,手握成小拳头,轻轻地砸了庞三多的胸膛一下。

那份恩爱,简直让人羡慕。

陈文志看到庞大哥如此宠妹妹,妹妹那么幸福,也终于放下了心里的大石,他点点头,对庞三多微笑说道:“我妹妹慧眼识英雄。”

家明也举杯奉承道:“文艺是美女爱英雄,别说文艺,我要是女的,也会爱上庞大哥呢,美女不爱英雄,难道爱狗熊吗?”

哈哈哈,哈哈哈,楼家明的一席话逗得大家仰天大笑。

气氛十分的热闹喜庆。炉火燃烧得更旺了,穿着白上衣黑裤子的佣人穿梭其间,给他们换盘添茶,热闹非凡。

时光美好,相处温馨,真希望这样团聚的日子能够永久,如今那么幸福,回想曾经历经的苦难,就觉得那么遥远,那么渺小得不值一提。

楼家月看着想着,温驯地坐在文志的身边,静静地倾听着,内心像蜜一样甜。虽然今天是她大喜的日子,忙累了一天,全身的骨头好像随时会散架,她十分的疲倦,但是她很喜欢听陈文艺和庞三多的故事。浪漫,离奇,简直就像传说。她欣赏加崇拜地看向陈文艺,想着这个妹妹真的了不起!她是那么的勇敢,那么的有主见,敢于挑战世俗,敢于追求自我,她要向她学习!

陈文艺不好意思地举起茶杯,俏脸红得如同新娘盖头,她微笑着对大家说道:“大家不要笑话我了,我其实没什么了不起,就是好吃!我小时候饿肚子,几个月看不到肉,结果庞大哥就杀了一头大野猪送到我面前,我当时那个震惊呀,崇拜呀,自此之后,我就想,跟了庞大哥,有肉吃!”

她一席幽默的话逗得大家哈哈大笑。庞三多更是爱怜地伸手拢了拢陈文艺的秀发。他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初见陈文艺的情景,小小的一个人,不足他的大腿高,穿着红棉袄,扎着两根羊角小辫,紫葡萄似的大眼睛,乌溜溜的,对着他手上的野猪肉流口水。那个时候,压根没想到这个小了他将近二十岁的小丫头会成为他的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