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烟雨任平生

华夏国,相城市。

这不过是个普通的小城市,不过今天在这里,却发生了一件以后足矣影响全球的事件。

“砰!咔嚓!”一声震耳欲聋般的惊雷落下,瞬间劈开了那个豪横在路中央五人环抱粗的大柳树,据知情人所说那柳树好像有几百近千年的历史了,也是这个城市的一个景观了。

接着一道流星从雷霆中划过,落在了这个小城里。引来无数人纷纷过来观看。流星落在地上,在地上砸出了一个陨石坑。

人们惊奇的同时,却没注意到,坑洞里一个人影悄悄的从坑洞里消失了。

阳光下,人群外围,一个奇装异服的青年缓缓走了下来,风尘仆仆的衣服下,却依然遮不住那俊美的面容。仿佛鬼斧刀客般俊美的脸庞,狂野不羁的笑容,以及那邪魅性感的身材里,似乎有着深深地魔力。他那仿佛看透了星河的眼睛更是令人不自觉深陷其中。

青年缓步走在这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仿佛有些迷茫。

看着这个熟悉的城市,任平生仿如隔世,千年了,多么漫长的时间,千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这里,这里的她,这里的家。

看着桥下的车流驶过,他感觉一切那么的不真实,任平生从来没有想过,这一生还能回到这个地方,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这里看起来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

他不知道,他走了千年,这里过去了多久。故人还在不在…

想到这里,他不由得心急如焚,自他走后,已经过去了千年啊!虽然这里看起来跟自己离开时并没什么两样,但过了百年也是无法接受的。

千年前,任平生与几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去长白山游玩,却没想到自己在看天池水怪的时候被人推了下去。直接落入了长白山天池,当时情况太快,他也没有看清是谁推了自己。

不过周围只有那几个人,应该在自己几个朋友之间。

却没想到因祸得福,他竟然无意间穿越到了修仙大陆,并且得到了上古神器,造化玉碟。

在弱肉强食的修仙大陆,他从底层爬起,一步步修炼,最后因天赋异禀被丹神看中,拜大陆丹神为师。

从此他苦修千年,靠着造化玉碟的造化之力,修为终于超过丹神,成为了大陆上万年来第一个大乘巅峰高手,生死丹尊,也是修仙大陆万年来第一个渡劫飞升的仙道天才。

在天下敬仰,人人羡慕的那段日子,他不禁感到一阵空虚。

这并不是任平生想要的生活,千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思念着自己的家人,妻子,妻子肚子里的孩子。

他一度感到迷茫,于是还是做出了这个大胆的决定,以造化之力加上上古神器造化玉碟之力重回地球。

其实,这个计划他从刚来修仙大陆时便着手准备了,不过当时希望渺茫,毕竟修仙大陆已经几千年没有人修炼成仙了。

就是自己的师傅大陆丹神也没有到那个地步,修炼万年也不过渡劫期而已。

就是这样,也足矣保佑一方大宗的了。

天劫来临时,无数仙门前辈,护教圣子前来观摩。

而任平生,却趁最后一道造化天劫来临时,靠造化玉碟趁机钻进了时空隧道重回蓝星。

看着师傅那惋惜,痛心的表情,以及小师姐伤心欲绝的面容,他知道,既然做了就无法回头,他们应该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吧。毕竟天劫之下,形神俱灭,自己有造化玉碟的事,也只有自己知道罢了。

即便有造化玉碟,回到华夏后,他也已经是修为尽失,元神破损,稍有不慎便会有魂飞魄散的危险。

看着身上惨淡的元神,一道道裂纹遍布全身,犬牙交错,他有些惋惜,但也没有后悔。

这元神,看着就有一种古老苍凉之感,仿佛在诉说着他的经历。还好,肉身还在,在这蓝星,也可以自由的生活了。

走在有些熟悉的大街上,他随手换了一身衣服,即便是换了一身衣服,长发飘扬的他依然是很难融入人群。

他缓缓的寻找着什么,行尸走肉一般。俊美的外表下,吸引了不少莺莺燕燕,一个个女孩少妇围了上来,问这问那。

他仿佛听不着一般,往前走着,走着走着,突然在广场上的巨大显示屏前停了下来,紧紧盯着显示屏上的时间数字,上面清楚的写着,二零二零年五月三日。

他记得,他落入异界是在二零一六年,刚刚毕业那一年,原来,自己修仙千年,在这里才过去了五年。

看到了电视上那个熟悉巨大显示屏的那一刻,他激动了,整个人都呆住了,现在竟然才是二零二零年。

“五年,太好了,五年的话,那你们就都还在了。哈哈!哈哈!”

父母,芯儿,孩子都还活着。太好了!这一刻,他开心的像个孩子。

谁能想到,修仙大陆第一天才,第一高手,生死丹尊竟然会如此失态!

当年他远去熊鹰国上学,邂逅了在那里上学的芯儿,从此两人坠入爱河。

没到俩月,便确定了关系,留学六年,毕业后便准备举行婚礼。

却因意外去了修仙界千年。

这千年以来的经历宛如一场千年大梦,如今梦醒了,终于又回到了这个熟悉的地方。

他穿越异界时,她才刚刚怀孕,这些年,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她娇生惯养,没有我,也不知该怎么生活。

不禁喃喃自语:芯儿,当年,我欠你们的,现在我回来了,我不会在离开你们了。

他顺着记忆来到原来居住的地方,却发现这里已经完全变了模样,原来的家,再也找不到了。

以前记忆里的小别墅,现在也变成了栋栋公寓,高楼耸立下,依然遮掩不住曾经的过往。

他急忙仔细寻找,妄图找到一个自己认识的人,却发现,他想多了,五年了,早已物是人非,很久也没看到一个熟悉的人。

呆呆的看着这似曾相识的地方,无奈之下,他只好咬破手指,用血来寻找家人。

转眼间,鲜血四散,他发现不足五百米有一男一女两个血脉极近的人,心里不禁一阵激动,心想:一男一女,看来,这应该是父母了吧。

他匆匆控制血液,疾驰而去,转眼便到了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