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捡到一只狼崽子
苏衡景吃了一口,眼底浮出一抹惊艳。
这小辣鱼的口感很奇妙,他走江南北也算吃过不少的美食,可像小辣鱼这么鲜嫩入味的还从没见过。
又辣又够味,仿佛有魔力一般,让人吃了一口还想吃第二口。
心中赞赏,苏衡景却没开口,直到慢悠悠的吃完一整条,对面的顾明霜等得着急起来,他才点头道:“好吃。”
“太好了!”
顾明霜松了一口气,这小辣鱼是她按照现代的零食做的。
在现代的时候,她炼毒之余就喜欢琢磨小零食,没想到竟然能在这里派上用场。
古代吃的东西不少,可多数都是桂花糕点之类的,她相信自家的小辣鱼一定能杀出一条血路的。
“除了小辣鱼,我还想再做一样东西。”
“什么?”一家人好奇的看着她。
“酸梅汤。”
酸梅汤可以生津止渴,消暑解热,最合适在这样的三伏天喝。加上小辣鱼虽然好吃,可吃多了嘴里辣,如果能配上一碗酸酸甜甜的梅汤,简直就是人间极品。
外面买不到乌梅,可顾明霜记得自己上次去小鹿岭的时候,瞅见了许多野生的乌梅树。
她打算再去小鹿岭一趟,把乌梅都给摘回来。
心里有了主意,休息了一会儿,顾明霜就背上竹筐打算出发。
刚走到门口,竹筐被人提住,苏衡景从后面跟上来,“我跟你一起去。“
“没事,你在家休息吧。”今早去集市,都是苏衡景出力,对方身上还带伤已经够累了。
“你不是要去小鹿岭吗,小鹿岭危险……”
苏衡景的话还没说完呢,顾明霜就忙跳起来捂住了他的嘴,低声道:“小声些,别被我娘听见了!”
男人一愣,这是第一次有人敢对他做这样的动作。
少女的手软软的,夹杂着一股甘草香,还怪好闻的。
顾明霜松了手,嘟囔道:“要去就去,以后不许再提小鹿岭,要是被我娘知道,我跟你急。”
“好。”
男人将她手中的柴刀竹筐都接了过去,跟着她一起往小鹿岭走去。
和上次一样,小鹿岭里面非常幽静,林深鸟高,虽然没下雨,可山林间却弥漫着一股雾气,要是方向感差的人,没走两步就会迷路。
上次被顾明霜踩出来的路已经没了,好在她还记得路线,走了不多时,就找到了山沟里面的那片乌梅树。
少女眼睛一亮,连忙快跑了过去。
这里总共有五六棵乌梅树,生在小溪边上,每一棵上面都硕果累累。顾明霜记得自己上次来的时候,那些乌梅还是青色的,才过了几天,乌梅就已经成熟了不少,变成紫黑色的。
苏衡景瞅着树上的紫黑小果,眼中露出一抹深思:“这小果可以吃?”
“当然可以了,这叫乌梅。直接吃很酸,一般人都不会拿这个当水果。不过用来做酸梅汤,或者炮制药材,却是再好不过的了。”
苏衡景的眼神闪了闪,“霜儿,你懂得真多。”
顾明霜正在仰头摘果子,听见苏衡景的称呼,脚一滑差点没摔倒。她脸上发热,这个小名只有家里人才会这么叫自己的,怎么这个男人也……
又转念一想,反正名字就是用来叫的,脸上的热意这才消散不少。
“我看这些乌梅都成熟了,要是不早点摘下来,没几天就落地烂了。今天我们争取多摘点,省的往后天天跑过来。”
顾明霜一边说着,一边撅着大屁股在树上拱来拱去,想找个办法爬上去。
此时,身后的苏衡景纵身一跃,就跳上了树干。
“这么多的小果,一颗颗摘可能摘不完,不如用摇的吧。”苏衡景建议。
顾明霜倒是没问题,只是……“这乌梅树这么粗,你能摇的动?”
苏衡景冷冷一笑,别说是随便摇摇了,就算是折断扛回家去也不是啥难事。
“交给我就行,你让开点。”
顾明霜忙往后退了几步,只见男人双手握住树干,手臂用力,顿时整颗乌梅树就是一阵果枝乱颤,饱满的乌梅稀稀拉拉的全部都掉在了草地上。
顾明霜连忙拿着竹筐蹲在地上捡。
有苏衡景帮忙,事情可就轻松多了。
不过一个时辰,两人就将乌梅全部都摘光了。
看看满满一箩筐的乌梅,顾明霜心满意足的长叹了一口气。这一筐乌梅起码有几十斤,足够做好多乌梅汤了。
下山之前,苏衡景还打到一只兔子,两人这一天可谓是战果累累。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就在他们准备离开的时候,顾明霜却瞧见了溪边好像有一坨黑的东西在动。
“过去看看。”
顾明霜皱眉走了过去,靠近了才发现竟然是一头小狼崽。这小狼崽好像刚刚出生不久眼睛都没睁开,长得跟一只小奶狗差不多,全身肉乎乎的,张着没牙的嘴吐着舌头。顾明霜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小狼崽的后腿还受了伤,正在流血。
料想估计是母狼生下这小狼崽不久后,就遇见了猛兽,如今只留下这一只嗷嗷待哺的小狼了。
顾明霜思索了一下,抬头对苏衡景道:“这小狼留在这里肯定是死路一条,不如我们将它带回家吧。”
狼虽然猛兽,可也是最忠诚的动物。它忠于自己的配偶,甚至比人类还要更加遵循一夫一妻。
顾明霜一直都很喜欢这种动物,眼下遇见了只当是缘分。
苏衡景都听顾明霜的,他脱下外套把小狼崽包起来,放在乌梅上面,和顾明霜一起下了山。
回去的时候遇见了不少人,众人见苏衡景的竹筐里满满当当的,手里还拿着野兔,一个个眼中都露出了羡慕的神情。
“二丫,又打到大野猪了?”
“没呢,就一只兔子。”
就……都有兔子了,还叫就?
众人一阵吐血,心中更是心痒难耐,恨不得也去小鹿岭上瞧瞧。
回了家,顾明霜把小狼崽安置在鸡窝边上,随口说了句是路边捡的狗崽子。
曹氏想着家里养条狗也好,可以看家护院。
要知道是狼崽,估计得吓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