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激动过后, 沈琉璃松开明月郡主,细眉一挑, 认真地打量着她:“哟, 两年不见,小模样越发周正了,花容月貌, 明眸善睐, 从头发丝到脚尖无一处不精细,美呀美, 年岁渐长, 这美丽的容颜亦是渐甚, 我见之, 愈发倾心。”

溢美之词不伦不类, 但明月郡主知道是夸赞她比以往更漂亮了, 乐得心里开花。

明月郡主受用,伸手捏了捏沈琉璃肉嘟嘟的脸颊,却不忘损她:“好多肉肉, 你倒是长胖了不少。”

说着, 又反手捏了沈琉璃腰间一把, 咂舌不已, “啧啧, 这里也长了, 这两年你怕是过着猪一般的日子, 照这样的速度长下去,小心傅……你家夫君被莺莺燕燕的杨柳细腰勾了魂儿。”

沈琉璃:“……”方才搜肠刮肚的好词白夸了。

摸了摸自己腰间的软肉,分明只长了一丢丢。

自己这玲珑有致的身段儿顶多算是丰腴了些, 跟胖可风马牛不相及, 完全不搭边。

“夫君便喜欢我这样的,舒服,不硌手。”沈琉璃揉了揉自己的脸蛋,一脸嘚瑟,“明月,你的颜色虽好,可摸上去手感却不佳,一把骨头。”

明月郡主一滞,挺了挺胸:“我是长在该长的地方,美人在骨不在皮,更不在于肉。”

沈琉璃满头黑线。

余光瞥见傅之曜正朝这边走来,沈琉璃赶忙伸手去遮明月郡主挺得高耸入云的酥/胸,明月岂会让她如意,一把打掉她的手:“没话说了吧?我都不怕,你怕甚?”

沈琉璃:“……”她当然不怕,她是怕傅之曜长针眼。

旁边站着一位眉目俊朗的年轻男子,手执一把折扇,甚是无奈地将明月郡主扯到怀里。

“明月,大庭广众之下,不可如此胡闹,成何体统!”

原本挺腰挺胸的明月郡主立马垂下眼,乖巧地应道:“哦。”

男子身穿宝蓝色锦衣,玉冠束发,风度翩翩,剑眉之下是一双细长的桃花眼,都道生有桃花眼的男子风流多情,可眼前男子的目光锐利精明,敛去了那股子风流之意。

这人的皮相亦是极好的。

当然,比之傅之曜,仍是差了几分。

沈琉璃瞪大眼睛:“这是……”

明月郡主偎在男子怀中,对着她眨眼:“我明月冠以夫姓的男子。”

“啊,你成亲了。”沈琉璃惊讶不已,“何时的事?”

“就一年前……”明月郡主动了动唇,就见傅之曜自然而然地牵起沈琉璃的手,周遭的一切浑然未觉,眼里唯见身旁人,沈琉璃则眉眼弯弯地对他一笑。

明月愣了愣,想到陈国皇帝要美人不要江山的传言,随即叹道,“谁能想到你们如今的关系竟这般好?”

就是明月自己也未曾看好过这段感情,毕竟沈琉璃对萧景尚的喜欢,她看在眼里,沈琉璃对傅之曜的憎恨,她亦看得清清楚楚。

沈琉璃对傅之曜的那些虐待和侮辱,作为旁观者,有时她也会觉得她属实过火。

可就是这样,他们仍能走到一起。

甚至,上京城的危机得益于傅之曜对沈琉璃的感情,才会解除。

明月郡主提早定了茶楼雅间,一行四人移步过去。

故友重逢,自是有说不完的话,叙不完的旧,可当着各自夫君的面,有些话不太好说出口,尤其是沈琉璃这两年的心路历程,不像明月郡主和赵恒的感情那般纯粹,没甚好隐瞒的,畅谈起来便可毫无顾忌。

当初,得知沈琉璃坠崖身死,明月郡主难受不已,差点没将自己哭死。肃王本就是闲散王爷,见宝贝女儿如此伤心,便带着王妃和女儿南下游玩散心,不想路上惨遭强盗劫财劫色,恰巧赵恒的商队路过,当时明月被贼人掳劫,很俗套的英雄救美的桥段,后又同赵恒结伴同行,两人情愫渐生。

相知,相恋,相许,并无过多的波折,父母家族亦没甚阻碍。肃王爱女如命,哪怕女儿爱上的是个商贾,亦没因门第而反对。赵恒虽是商贾出身,却也是家大业大,腰缠万贯,乃祈州首富。

两人在祈州成婚后,本想回上京,赵家也有将生意转到上京的打算,因突发的战乱不得不打乱原本的计划,见陈军势如破敌,直往上京而去,他们也就没急着归京。

说到战乱时,明月郡主偷偷瞄了一眼傅之曜的脸色,见他面色如常,便三言两语揭了过去。

赵恒年少跟着其父经商,常年混迹于生意场的人,自是擅察言观色,察觉两位姑娘相谈不够尽兴,遂看向傅之曜道:“元兄,不知是否对灯谜感兴趣?女儿家相谈甚欢,我们两个大男人插不上几言,瞧着那边甚是热闹,不如我们过去为自家夫人博个好彩头,赢盏花灯?”

傅之曜并没用真名,化名元曜。

傅之曜看一眼沈琉璃,放下茶杯:“甚好。”

“元兄,请。”

“赵兄,请。”

等两人离开,明月郡主挤眉弄眼道:“小混蛋,快同我说说,这两年你是如何做到同傅之曜双宿双栖,琴瑟和鸣?反正,肯定不会像我跟赵恒这般简单平淡!”

沈琉璃撑着下巴,手指转动着杯盏,说:“真正的琴瑟和鸣,也就最近几天开始的。”

明月郡主转了转眼珠,忽的压低嗓音,问道:“他当真为了你,甘愿撤兵?”

沈琉璃眨眨眼,颔首。

“江山美人之间,他选择了你。”明月郡主再叹,“你这段情爱谈得可是轰轰烈烈,真羡慕你。”

“羡慕我?那我们换一下?”

“不换,赵恒可是个会疼娘子的绝世好男子,对我嘘寒问暖,体贴备至,无一处不熨帖。”

沈琉璃翻了个白眼。

听完沈琉璃大概说完这两年的经历,明月郡主一脸唏嘘:“你竟还失过忆?”

沈琉璃慢悠悠地说:“要不是我失忆,也不会被他骗得轻易动了心。”话是这般说,可眸眼晶亮,如璀璨流转的星光。

明月郡主睨她一眼:“说不定是傅之曜先动心,知道你清醒的时候无法爱他,就故意骗你呗。”

“或许吧。”

沈琉璃掀开杯盖,慢条斯理地拨弄着杯中的茶叶,神情略显懊恼:“他的诸多想法,我猜得不是很通透,但我唯一知道的是,他喜欢我,是真的爱我。至于他为何会喜欢我这样的女子,其实我也搞不太懂。”

沈琉璃自己也搞不清楚自己为何会爱他,为何会千般放不下他?可爱便爱了,缘由为何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彼此确定了心意,彼此就是共度一生的伴侣。

“搞不搞得懂有何关系,又不是什么事情非要弄个子丑寅卯出来,自己觉得舒心最重要。”明月郡主道,“赵恒在明城有些生意需要料理,我们会呆上一段时间,你们呢,何时回陈国?”

沈琉璃挑了挑眉头:“我们也要住上些时日,过两天带你看看我儿子。”

明月郡主兴奋道:“啊啊啊,你都当娘了!不行,我也要早日提上日程。”

沈琉璃笑眯眯地瞥了一眼明月郡主的肚子,挽唇:“早生贵子,三年抱两。”

这边相谈甚欢,傅之曜和赵恒那边亦是战果硕硕,字谜全被两人猜出,一人挑了一盏花灯,傅之曜挑的是飞鸟形状的花灯,赵恒则选的是小兔子花灯。

两个大男人提着花灯往茶楼的方向而去,一路上,吸引了不少意欲搭讪的小姑娘。

傅之曜的容貌更显俊美,可他气场极冷,那双阴诡的凤眸不染笑意,恍若玉面修罗,没几个姑娘敢往他跟前凑。赵恒与他并排而走,相貌略逊一筹,逢人三分笑,眉眼虽生的锋利,可带了笑,尽显温文尔雅的气度,引得诸多姑娘含羞露怯,甚至有胆大者娇羞上前搭讪。

赵恒笑着一一拒绝,彬彬有礼,却不失态度强硬。

桃花眼本就招女孩欢心,笑起来不就更招惹烂桃花?

傅之曜忽然开口道:“你倒是惯会讨女孩子欢心?”

赵恒一愣。

傅之曜眸眼暗沉,透射着扑朔迷离的幽光,意有所指道:“所谓的英雄救美,或许是别有居心,也未可知?”

赵恒心里咯噔一下:“赵某不知元兄何出此言,还请元兄解惑?”没想到此人洞察若微,单从萧明月的言语中便能甄辨一二。

傅之曜的目光凝着手里的花灯,耐人寻味道:“赵兄当真需要我解惑么?”

赵恒敛去笑容,迟疑了一会儿,才道:“始于利用,终于喜欢。”

目的不纯,可他是真的喜欢萧明月。

赵家在祈州经营,可他想让赵家继续做大,让赵家的产业遍布上京,力争成为萧国第一皇商。肃王是皇亲国戚,护短爱女,若得岳父大人保驾护航,必能顺利许多。

可没想到因为萧陈两国的战事,不得不暂缓赵家的商业版图。

赵恒与萧明月成亲,自然对她的过往、身侧的人际关系了如执掌。

而眼前的男子……是何身份,当明月唤那位年轻妇人的名字时,不言而喻。

傅之曜嗤了声:“你倒是够坦白?”

赵恒试探性地问道:“元兄可会告知……”

“赵兄想多了,我对他人的私事不感兴趣。不过……”傅之曜似笑非笑,忽的话锋一转,漆黑的眸慑着逼人的锋芒,“不如我们合作,互利共赢?”

赵恒眼皮一跳,错愕:“合作什么?”

“做生意,赚银子。”

傅之曜做任何事,向来喜欢慢慢图谋,慢慢布局,不管未来是否会用到,埋下一步总是没错。

临时起的意,就算他用不上,兴许招宝能用到。

赵恒狐疑,不敢轻易应下:“这……”元曜的真实身份可是祸端,万一日后给赵家带来祸事?

傅之曜似是看穿赵恒的迟疑,勾了勾唇角,拖长了语调说道:“赵兄不必困扰,我对生意场上的事不甚精通,会让底下人代为打理,家中颇有几分家产,也舍得出本金。如今萧陈两国和谈,天下太平,两国商贸定会重新开放,以赵兄的雄心壮志,想来不只拘泥于萧国,日后做这天下第一首富也未尝不可。”

赵恒被说服了。

明月郡主在明城呆了半个月,等赵恒在这边的生意料理完,两人便告辞回了祈州,确定两国无战事,回去着手迁居回上京的事。

不只是人回去,还有赵家的一些产业。

……

沈琉璃的脸埋在枕褥间,微微侧眸,瞄着傅之曜遍布伤痕却强而有气的身躯,想到昨夜的酣畅淋漓,消褪下去的绯色再次升腾起来。

她红着小脸,啧啧赞道:“你大半年御驾亲征,忙着攻打我萧国,后又随我在明城住了这么久,堂堂一国之君不在东陵坐镇,朝廷竟然没垮,运作一切如常,真乃奇迹也。”

傅之曜穿戴整齐,斜眸睨她,指尖轻挑她的下颚,低头啄了啄她的唇:“用对了法子,自然垮不掉。”

朝中诸事皆由六位可靠的辅臣商讨决定,又让他们各自分管下属六部中的一部,分放他们的权力,不至于一人独揽大权。何况,陈国最重要的兵权基本都掌握在傅之曜手里,谁敢翻天,也得掂量掂量。

谁敢夺他的位,夺他的权,拉下来便是。

转眼便是三月,草长莺飞。

沈安的升迁令下来,回京述职,一家人准备着迁回上京的事宜。老侯爷和柳氏虽习惯了明城的生活,可毕竟沈家的根在上京,不可能真的定居在明城。

招宝已经整满五月,比刚出生大了许多,抱在手里沉甸甸的,小屁/股贼有肉感。

在明城停留的时间已然够久,傅之曜亦定下启程回陈的日子,与他们回京的日子是同一天。

然而,谁也没想到沈茂却来了明城,沈茂思来想去,觉得自己有必要看看小外孙,结果小外孙还没看到,却被柳氏拿着擀面杖劈头盖脸一顿捶打。

沈茂不声不响地将沈琉璃带去上京,用她的性命威胁傅之曜,虽然最后没出事,可这是当爹的该做的事吗?

柳氏边打边骂:“自古后宅女子主内,男子主外,保家卫国从来都是你们男人的事,没本事保住国家不受外敌入侵,是你们男的窝囊没本事,将女人推到前面算什么?一个女人若能阻挡国家覆灭,抵御千军万马,要你们男人何用?”

“混账东西,推的竟还是我们的女儿!”

沈茂想躲开,却被老侯爷一声怒吼:“敢躲,就不要认老子这个爹,你这个不孝子,该打!”

若不是老侯爷腿脚不方便,非得踹上沈茂两脚。

沈茂自知理亏,在女儿这件事上,确实是他做的有欠妥当,甚至险些害死沈琉璃。但,他不后悔。

效果,显而易见。

早知这般容易,不废一兵一卒,他只悔没早点用上。

只是被女儿和女婿围观自己被暴打的场面,如果傅之曜勉强算他女婿的话,着实感觉丢脸。

沈琉璃转了转手腕,没有替沈茂求情,傅之曜自然也不会开口,反而同老侯爷悠闲地下起棋。

看着这一幕,沈茂郁闷得吐血。

久经沙场的老父亲居然也不认可自己的做法?

柳氏不可能真将沈茂打出好歹,打了十几下,便丢了擀面杖,只是觉得胸口的闷气仍不顺儿。

沈琉璃拍着柳氏的背,替她顺气,劝道:“娘,别生气了,女儿不怪爹。爹给女儿说过,他只是存过拿女儿威胁夫君的想法,却也只是想想而已,真正下令让他将女儿带到上京的是当今陛下,爹身为人臣,不能抗旨不遵,女儿真的不怪爹,爹要守家卫国,没有国哪儿来得家?”

身为人臣,无法抗旨。

身为人父,就能牺牲女儿?

柳氏的怒火隐有消散的迹象,可经沈琉璃这般劝,怒火又被劝起了,重拾擀面杖,又打了沈茂一顿。

沈茂身上多处挂了彩,脸色不太好看,狠狠地瞪了一眼煽风点火的沈琉璃,方才龇牙咧嘴地去看了招宝。

小家伙长得漂亮精致,粉雕玉琢,雪肤可爱。

只是没遗传沈家人的样貌,倒是同傅之曜颇为相似,就差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

沈茂皱着眉头,送了招宝一份见面礼,一件价值不菲的玉佩。

招宝好奇地抓在手里玩,乐呵呵地笑了起来,露出粉嫩的牙床,那般天真无邪的笑,萌得人心都快化了。

柳氏看着招宝纯稚的小脸,面色稍微缓和,声音却颇冷:“但凡女儿出点事,你让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办?”柳氏没说的是,若是女儿出事,估计她会恨到削了沈茂。

沈茂本想反驳自己会保护女儿,可想到沈琉璃差点摔死的那一幕,嘴唇蠕动了几下,终是什么都没说。

相聚的时光总是太过短暂,转眼便是各自启程的日子。

众人皆知此一别,再见已不知何年何月。离别在即,却谁也不愿意道别。

傅之曜在明城生活了将近两月,远离战场,远离朝政纷乱,已然打心底真正认可沈琉璃的家人,当然除了沈茂例外,他与沈茂本就对立,沈茂为守卫萧国而战,只是立场不同,他可理解。但沈茂千不该帮着萧景尚拿沈琉璃当人质,这是傅之曜无法容忍,也无法原谅的。

他的视线一一落在老侯爷、柳氏和沈安身上,直接忽略了沈茂。

傅之曜紧握着沈琉璃的手,一字一顿地承诺道:“放心,我会保她一生平安无虞,不欺,不负,不离!”

誓言简白,而诚挚。

沈琉璃仰头,视线怔怔地与他的目光胶着,绵长情重。

出发的这日是个好天儿,天朗气清,风和日丽。

两队车马分别朝着不同的方向行驶,渐行渐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