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号盒子〈十四〉前半生劝人醉,后半生劝人醒

“喝酒伤肝。”

老板把一碗酸辣汤,放到迟煜风面前,坐到他身边。

“你每天都来喝酒,年纪轻轻,可不是好习惯,等到了我这个年纪,会后悔的。”

迟煜风盯着酸辣汤笑了一下,“你知道我多大吗?都能当你太爷爷了,要你教育?”

老板没有在意迟煜风的浑话,又把酸辣汤往他面前推了推。

迟煜风不喝,自顾自摇摇头,“活这么大岁数没用,我都一把年纪了,还不是让一群小崽子骗得团团转?现在好了,家回不去了,只能待在这儿,可是在这儿也已经混不下去了。”

“我跟你说,就你这五块钱一瓶的烂酒,我以前根本不喝,我喝的酒,全都五位数起步,一晚上开好几箱,眼睛都不眨。”他自嘲般笑了。

老板也跟着他一起笑,“我也不瞒你说,早些年,我一晚上收的小费,比我现在一年挣得都多。但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人得往前看,往前走,说不定前边有更好的东西等着你。”

这次闲聊之后,老板每晚都会来陪陪迟煜风。

他严禁他喝酒,每天都给他端一碗热乎乎的酸辣汤。

可能自己如今太落魄,也可能老板并不关心娱乐圈的绯闻八卦,对于他似乎并没有认出自己这件事,迟煜风乐得自在。

已经很久没有遇到不嘲笑他的人,或者妖怪了。

这个不大的烧烤店,成了迟煜风能短暂逃避现实的避难所。

“你的串儿烤得实在太辣了,你吃过和平饭店的铁板烧吗?那味道,一绝!”迟煜风一边嚼羊肉,一边抖腿。

老板干笑一声,“呵呵,不好意思啊,我这水平要是能赶上和平饭店,我现在还在这儿干嘛?”

“又不难的呀。”

迟煜风吃完烧烤,抹了两把嘴,钻进吧台后边。

他把老板顶开,接过他那一大把羊肉串,“料别下太重,你东西都新鲜,下那么重,别人还以为你是黑店呢。”

他三两下翻转烤串,同时下料扇火,老板在一旁看的瞪大了眼睛。

原以为他是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明星,没想到,还有烤串儿的手艺。

他烤得飞快,仿佛一瞬间多出了好几双手。

十几秒钟就烤好了一把羊肉,每一块肉的下料刚刚合适,还保留了羊肉的鲜嫩多汁。

“可以啊你!这手速,怎么这么快?!”老板吃了一口,惊呆了。

迟煜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你当我师父吧!”头发花白的老板说道。

迟煜风连忙摆手,“我可教不了你,我这手艺是……嗯,家族遗传,我们这一族,手都、呃、手都贼快,哈哈哈哈。”

“烤得比我好吃多了!”

老板连吃七八串,“我太忙,顾不上翻,老是烤糊啊什么的,但是我这店小本买卖,雇了也怪闲的,哎,我看你不如来店里给我帮帮忙,行不行?我也赚不了什么钱了,一直没舍得花钱雇人。”

迟煜风一怔,“我不行吧……”

“你太行了!我觉得这个店特别需要你,没准儿你加入了之后,生意会更红火,说不定还能开分店呢,来吧?”老板兴冲冲地说。

迟煜风盯着他神采奕奕的双眼,突然回过了神。

他愣了一会儿,推开老板,逃似的离开了烧烤店。

……

那天之后,迟煜风再没有去过那里。

他几百年来一直顺风顺水,没有受过一点挫折,所以身边从不缺吹捧他的朋友。

他是谁?

他是从小出生在法租界,会洋文有文化的妖怪,他是豪掷千金喝酒玩乐的大明星。

他一直觉得自己是不缺朋友的,他的能力、金钱、相貌,天生就会吸引无数人与他结交为伴,与他夜夜笙·歌。

可他翻车了。

他一夜之间失去了这一切,变成了一个人人鄙夷嘲讽的loser。

他那群永远聚在他身边的朋友,树倒猢狲散,连个招呼都没有给他打,如同人间蒸发一般,消失不见。

所以迟煜风以为,被人需要,被人结交,是有条件的。

而他如今,没有这个条件了。

在他都已经做好了,就这么过下去的打算的时候,突然冒出来了一个人,对他说,我特别需要你。

特别需要没有钱、没有身份、没有地位的超级loser。

迟煜风在名利场厮混,又被狠狠欺骗过的迟煜风,害怕了。

他怕这个看上去慈眉善目的老板,也会骗他。

他倒是已经没有什么值得骗的。

可是那种被欺骗的感觉,回想起来,让他无比恐惧。

迟煜风没想到,两天后,他接到了老板的电话。

为了方便订位,他之前把号码告诉过老板。

挣扎了半天,迟煜风接了起来。

“你是病了吗?你这么多天不来店里,我有点担心,打电话问问情况。”老板的声音略显焦急。

迟煜风顿了半晌,哑着嗓子说,“没有,最近有点儿事,所以就……”

“哦,那就好那就好,我还以为你病了。”

老板舒了口气,“要是不忙的话,再来店里坐坐。”

“嗯。”

沉默了很久,两人都没有再说话。

正当迟煜风要开口挂电话时,老板再度开口,“那个,小迟啊……迟煜风,是吧,其实我早就知道,你是那个很火的大明星了,一直没有说,要是我上次说让你来店里帮忙的话,让你不开心了,你别当回事。”

他深吸一口气,“我这人不会说话,说完才后悔。你一个大明星,怎么可能来我店里当伙计,但是我真没想给你难堪。”

“我在电视上看过你的消息,知道你心情不好,想着你不然来店里帮帮忙,找点儿事做,转移一下注意力。你别不高兴啊,我只是怕你一个人呆着,会想不开。”

“我没有不高兴,我只是……”迟煜风顿了顿,“我真的有事在忙,我晚上去店里,给我留个位吧。”

“诶诶,好的好的,老位置老规矩,等你来!”

挂了电话,迟煜风回想了片刻,轻轻勾起了唇角。

落魄这么久,这一天,他终于又找回了笑容。

……

老板告诉迟煜风,自己以前是酒吧看场子的打手,最喜欢喝酒,不攒钱,也不规划未来,和一帮狐朋狗友挥霍着人生。

“我爸妈死得早,没人管我,是我老家的亲戚哥哥带我出来的,小时候也不爱读书,很早就来打工了。”老板说。

他过一天算一天,不知道未来在哪里,或者还能去哪里。

一个深夜,他下班后,在店里喝了酒,与人发生了争执。

两方打了起来,打死了人,他因此获刑入狱了。

三十岁不到的年纪,往后十多年,都搭在了监狱里,大好时光,全部葬送。

“在监狱那些年,我才知道自由是多么珍贵,时间是多么珍贵,但是后悔已经来不及了,没有回头路可以走。”老板叹了口气。

他在狱中,见过很多死刑犯。

切身体会到了那种,犯了错,再无法挽救,马上就要去死的绝望。

第一次觉得他还能活着,还能修正之前的错误,是多么幸运。

“出狱后,我发誓改邪归正,再也不喝酒了,靠着监狱里学来的厨艺,开了这家烧烤店,一开就是十多年。”

老板拍了拍迟煜风的肩,“我这几天闲着没事儿,看过你演的电视剧,你这么有天赋,这么有能力,也还这么年轻,不要一蹶不振啊。只是因为走错了路,绕了远路,再走上正道不就好了?”

他看着三三两两的客人,说,“你知道为什么,我的店只在晚上营业吗?这家店在酒吧一条街上,凌晨有很多喝了酒的人过来吃宵夜,我的酸辣汤,可以帮他们醒酒。”

“我啊,前半生劝人醉,后半生劝人醒,也算是经历圆满了。”

他笑着看迟煜风,“小迟,人生太长了,不要因为一件事,就自暴自弃,活着是条单行道,你放弃的时间,再也走不回去了。”

“我告诉你,只要活着,坚持活下去,什么都会过去的。”

活着什么都有。

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那晚后,迟煜风剃干净了胡子,剪短了头发,在烧烤店,做老板的烤串儿伙计。

“那个,请问,你是迟煜风吗?”来店里吃烧烤的小姑娘,脸色红扑扑地问。

迟煜风烤着串儿冲她笑了笑,“是我。”

“真的是你!我可以和你照张相吗?”小姑娘兴冲冲地掏出手机。

“嘁,这种垃圾艺人,如今混不下去都来烤串儿了,你还跟他照相?”一旁的年轻男人嘲讽道。

其实来店里帮忙这段时间,找他拍照的是少数,大多数客人都在嘲讽讥笑他。

不过他从不在意,赔着笑脸,开着自己的玩笑。

“是啊,所以千万别学我,还是脚踏实地的好,不然沦落到烤串儿,昼夜颠倒,太辛苦了,你看我这黑眼圈,都是累的。”迟煜风笑着说。

……

“……你可真厉害,谁要是嘲我,我立马变了真身,把他活吃了!”路璃插话。

迟煜风笑出声,“谁让我自己不争气,我活该被嘲啊,嘲就嘲咯,我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