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号盒子〈二〉超时空电话
但还是在听到丁筱菲的回答后,轻轻“啧”了一声,“我就知道。”
丁筱菲开口说什么,那边的人又说,“算了,事已至此,你得记住,明天约会回来的时候,你会看到一个流浪汉。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再说,助人为乐不是很好嘛,为什么不能帮?”
“有时候,善良是会吃亏的。”电话那头的人,收起了漫不经心的语调,显得格外认真。
“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你在说什么?我怎么听不太懂……”她话音还没落,又听到那指针滴答一响。
忽然,电话那头的电流,开始变得不稳定,呲呲啦啦的声音,吵得丁筱菲脑仁儿疼。
“你大声点!”
“呲呲……”信号断断续续,那人声音也断断续续,“呲呲……我来自未来。”
……
隔天,两人看完电影一起吃饭的时候,丁筱菲实在是没忍住,还是问出了口。
“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不是一直都看我不顺眼吗?”
餐桌那头的人手一顿,脸上少有的漫起一层绯色,“非要问这么清楚?”
丁筱菲看他这样,就更好奇了,夹了一筷子他爱吃的清蒸鲈鱼,放进他碗里,哄道,“快说嘛,我”
好一会儿的软磨硬泡,郑悯才勉强开口,“那天,其实我去了。”
丁筱菲一听,顿时瞪大了眼睛。
她抬抬下巴,示意郑悯继续,迫不及待的模样,让郑悯有点想笑。
“我看到了王予辰和你告白……之后我就走了。”
他用尽量简短的话语,概括了事情的始末。
但是,通过丁筱菲多年来看小说的经验,自行脑补,便成了一部大剧。
毕竟她是当事人,自然知道除了告白,这人肯定也看到了,那象征着安慰的拥抱。
“你以为我答应他了?”
“嗯。”
说完,郑悯也被自己整夜郁闷得睡不着觉,然后第二天跟着他爸,就来告白这件事给逗笑了。
往丁筱菲碗里夹了红烧肉,说,“赶紧吃饭!”
丁筱菲被郑悯耳尖泛起的红色,给逗得不行。
嘿嘿嘿傻笑个没完,两人嘻嘻哈哈半天,一顿饭吃了许久。
吃完后,两人便沿着江边散步,此时,已近傍晚,江堤上几乎没什么人。
浅黄的灯光,罩着两个靠近的身影,朦胧又暧昧。
傍晚有风,吹得丁筱菲的头发丝儿飘起来,拂到了郑悯脸上,痒痒的。
江水声一阵儿一阵儿的,一下下拍打在两人的心头。
这样的场景,如果不做点什么,才是有鬼。
郑悯先停下脚步,侧身去看她。
两人目光相触的时候,万千语言,都从眼睛里流出来,甜蜜的,热情的,暧昧的。
两人的脸越靠越近,丁筱菲甚至可以感受到,郑悯的体温,越来越靠近。
她准备闭眼,那一瞬间,眼角一瞥,蓦得怔住了。
不远处的桥洞底下有一个人,穿着件污旧不堪的绿色军大衣,衣服破了几个小洞,跑出来的棉花都沾了泥。
这微微发凉的天气,却只穿了双破旧的凉拖鞋。
他的背佝偻着,正在搬动他的床铺——如果那磨损地极厉害的纸箱子,算是床的话。
他行动不快,慢慢拖着,像个风烛残年的老人。
“见鬼了。”
丁筱菲无意识地说道,“这儿真有流浪汉在搬家啊?”
郑悯见丁筱菲停下来,便顺着她的目光看去,而后莞尔一笑,“估计是夜里要下雨,提前换个地儿吧。”
他说完,见丁筱菲没反应,便抬手摸了摸她的头,“这世上总有可怜的人,你呀,怎么也帮不完。”
话毕,就想牵着人往那儿走。
丁筱菲在被带着往前走的时候,猛得将郑悯扯住。
“怎么了?闲事大王不管闲事啦?”面前的郑悯,蹙着一双好看的眉,一副疑惑的模样。
她的耳边,仿佛又响起了那神秘电话的嘱咐。
“我拜托你,千万不要圣母心泛滥,去帮他搬家。”
“尤其是倒霉的善良,不仅会让你,也会让你身边的人,沾上霉运。”
如果说,那人说的是真的,是不是真的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向来是个无神论者,但是现下,竟然开始不安起来。
她握了握郑悯温热的手掌,心里的不安,更加浓重。
……
早晨起来的时候,她妈正在看早间新闻。
昨天晚上,她和郑悯煲了太晚的电话粥,此时打着哈欠,睡眼朦胧,正听她妈的召唤,往客厅走去。
所以,当早间新闻点报道中的关键字,轻飘飘的钻入她的耳朵的时候,她的脚步骤然顿住了。
“晨间新闻报道。昨日晚十点,香城美广区沿江大道附近,一对情侣路过沿江大道时,突遇流浪汉的袭击,导致男子身受轻伤。”
“据检查,该男子已无大碍,该流浪汉疑似毒·瘾发作,后续情况仍在持续关注中……”
她的视线,紧紧盯着电视机里播放的照片,心猛的攥了起来。
那应该是事后的记者去拍的,阴湿的桥洞底下,还有着几处昨夜降雨留下的小水洼,较为干燥的一处,散落着几个硬纸板。
纸板磨损的厉害,上面的广告早已看不清晰。
明明沿江大道附近,这样的桥洞有很多个,明明些纸板都普通得不能再普通。
可是丁筱菲此刻,内心就能确定,那就是昨天遇到的那个流浪汉的东西。
丁筱菲忽然感到一阵后怕。
昨天,如果按着自己以前的性子,郑悯和她早就上前去帮忙了。
过路的人都受到了袭击,更何况是接近了他的人呢?
她摸了摸口袋里,顿时变得沉甸甸的手机,心情变得复杂起来。
……
荒诞,丁筱菲只觉得有些荒诞。
这怎么可能呢?
电话那头的人告诉她,她来自2042年。
这怎么可能呢?
即使那时候的科技,发达到了可以与过去通话的话,现在的生活也不应该是这样的。
最起码,自己怎么会成为这场科技的最先体验者呢?
电话那头的电流声,依旧清晰,但是丁筱菲的脑子,渐渐不好使了。
原本只是当做有心人的玩笑话,如今却要接受超时空电话这样的设定,她一时没消化过来。
“你在听吗?”
那头的人,显然也不是个好脾气,见这边半天没动静,语气变得急躁起来,“丁筱菲你给我清醒一点,认真听!”
丁筱菲蓦地回神,也不管人家看不看得见,就一直点头,“听着听着。”
“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我的目的,本来是想从根源上改变一切,但是现在看来,是不可能了。好在这一难算是躲过去了。”
那人说着说着话峰一转,“还有,我说丁筱菲,你既然和郑悯在一起了,你就好好珍惜他,别让他受一点委屈,真不知郑悯怎么会喜欢上你这个家伙!倒了八辈子!”
丁筱菲一听不高兴了,“哎哎”了两声,“虽然你帮了我,但是也不能这么损我吧?你到底是谁啊,我男朋友的狂热追求者?”
“话说,你既然来自未来,又知道我们周遭发生的一切,那你应该知道我和郑悯有没有结婚、生没生小孩儿、婚礼怎么样、他到底有没有嫌弃我胸小啊?”
“你问题好多。”那人说。
“所以回答呢?”
“天机不可泄露。”
如果说,丁筱菲小时候的梦想,是拥有多来a梦一般的朋友。
那么现在,她好歹也算实现了大半个。
当然,如果是电话那头的人,把她当做朋友的话。
几乎是隔上三五天,那位神秘的“朋友”,就会致电丁筱菲。
简单汇报最近的生活动态的同时,也提前帮她躲过了不少麻烦。
比如说,最近学校事儿多得很,既要准备院系辩论大赛的决赛,又要准备即将来临的金秋晚会,于是,一下课几乎是立马人去楼空。
丁筱菲是英语系的,郑悯学的是生物工程,两人的上课的教室,常常离得很近。
而丁筱菲下课又通常比较早,就会站在门口,等郑悯向教授问完问题再走。
可是这天,她却在一下课的时候,就拉着郑悯冲出了教室。
掐着点,到了学校后门新开的火锅店里,正好成为了第一百位顾客,并且获得七五折福利。
这之后便听郑悯说,昨天走得晚的男生,全被主任喊去帮忙搬新到的教学器材,回去以后,胳膊疼了两天。
再比如,近些日子,郑悯很爱吃学校后门小摊上的荆州锅盔。
每次晚上一起出去遛弯经过后门时,他都忍不住要去买一个。
香喷喷的锅盔,刷上一层酱,脆脆的咬一口,便是梅菜扣肉的味儿。
其实她不怎么爱吃,但是又老是喜欢逗郑悯。
等他买好了,便抢过来咬上一口,然后望着他笑。
这时候的郑悯,总会无奈而又宠溺的捏捏她的脸说,“坏心眼儿。”
某天,丁筱菲把郑悯惹得不高兴了,便准备买点吃的东西哄哄。
就在郑悯以为,她要给自己买锅盔时,见她径直奔向了炸鸡、和烧烤。
人哄没哄好是后话,只知道那天,买了锅盔的人,回去以后全拉了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