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初识吴赫
嚯嚯
除了在金正赫面前臭屁以外,李知恩在外面就是个知礼谦逊的音源大雾iu。
瞧她那得瑟的样子,啧啧啧。
金正赫恨不得拿绳子把手舞足蹈的她给捆起来。
接到李知恩喜讯后,本来还想找个有气氛的餐厅一起庆祝庆祝。可谁知道工作狂李知恩一口拒绝,说什么要回公司策划mma舞台的事情。
金正赫不傻,他只是不想戳穿知恩。
明明她就拿着刘仁娜的电话,摆明了就是要把男朋友晾在一边,然后和自己的小姐妹们一起嗨皮。
他有些迷惑。
一般这种情况下,他不知道为什么女生都会首选和自己的闺蜜在一起,这很奇怪。
有过一些经历后,金正赫逐渐明白一个道理:闺蜜和男朋友是可以同时存在的。爱一个人就应该给她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而不是去约束、束缚她。
如果闺蜜不让找男朋友,那就是不合格的闺蜜。以此类推,有了男朋友又不让有闺蜜,那就是不合格的男朋友。
所以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的男朋友,是不会把人置于两难之境。
尽管金正赫有些吃味,可还是任由李知恩去玩了。
不过一想到自家女朋友得奖了,他心里就是满满的骄傲和自豪,刚才那一点点不爽的小九九直接扔十万八千里远了。
害,不就是和朋友一起玩嘛,谁还没几个朋友呢。
金正赫这么安慰着自己,回家换了一身休闲宽松的衣服,稍作休息后也出门去找自己的小“姐妹们”玩了。
………
裴钟勋自打回半岛后,性格稍微有点活泼了起来,没有以前那么自卑自闭了。在李知恩的引荐下,他新认识了不少独立歌手和职业音乐人。刚来到半岛的他对一切都还很新鲜,于是跟在这些新朋友的屁股后面混,久而久之渐渐踩热了地皮。
金正赫主动联系裴钟勋的时候,他刚好人在弘大。
电话里说不清楚,也懒得多费口舌,他干脆就把金正赫给叫了过来。
弘大,也就是半岛弘益大学周围的大学街,但其酝酿出来的艺术文化内涵已经盖过了这所大学的名气。这里是年轻艺术家的集结地、爱豆公演的必到之处、时尚潮流的风向标,只要一到晚上,人们就开始集聚了过来,街道上也变得熙熙攘攘了起来。
弘大的街头表演文化气息是全半岛最浓的,除了半岛人最重视的中秋节,可以说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都有人在街头公演。敢在街头唱歌跳舞的年轻人真的很厉害,不得不说半岛确实是个全民出道的国家。
最让人不解的是为什么半岛人这么喜欢蹦蹦跳跳?
因为年轻人没有出路,连经济命根子都被米国人给切掉了,财阀也不过只是华尔街放在半岛的代言人罢了。97年国家破产危机后,干啥都是白干,给别人做嫁衣。
低**的社会下,越来越多的半岛年轻人的终极幻想便是开一家炸鸡店,然后结束自己平凡的一生。
模仿大陆博大精深的新华字典,用“前途”来造个句:
贤重考上了首尔大学;智英当上了韩流偶像;我成为了三星职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都有炸鸡猜想般的人生结局。
没办法,积重难返。
除非砸碎了国家机器重新洗牌。
我们的英雄的血不会白流,半岛人他们输了朝#鲜战争,而失败者就该付出对等的代价。
“正赫哥,这边!”
裴钟勋冲金正赫挥了挥手。
“钟勋啊,你小子是不是想恋爱了?天天泡在弘大难道还没有什么收获吗?”
“嘿嘿,没…没有。跟几个…个朋友一起玩。”
裴钟勋害羞着摸了摸后脑勺,红了脸。
金正赫见状,故意拦住裴钟勋的肩逗弄他道:“哎一古哎一古,我们钟勋呐……嘿嘿嘿~”
“诶,我们,我们走…走吧……”
………
卤蛋?
在一处空旷的街角,有一个长的像流氓一样的社会青年挎着吉他,站在话筒前。看上去第一眼就觉得这个小眼睛、玩穿孔的人不是什么好人。
那颗光溜溜的脑袋极为闪亮,也正是因为如此与众不同、甚至是离经叛道的形象,吴赫在半岛的辨识度非常高。
金正赫在吴赫和李知恩合作以前就认识他,他也十分欣赏这么一位有想法的歌手。而吴赫也对金正赫早有耳闻,不过两人一直没有见面的机会。
直到现在,两人才正式见上了第一面。
“哟,卤蛋!”
金正赫看到吴赫,眼睛一亮。
吴赫的一系列专辑,从《20》到《23》,金正赫都很喜欢。他对音乐的态度非常认真,绝对不是玩玩而已。他把自己每一首歌都当作艺术品,他写的歌,完全就不能叫做k-pop。
他所在的乐队hyukoh,正是在弘大街头路演当中,靠着年轻人口口相传慢慢走红的。
而真正开始为半岛人们所广为人知的,还是因为hyukoh接连参加《柳熙烈的写生簿》和《无限挑战》等音乐综艺的缘故。
仅仅用一年的时间,hyukoh就从弘大的小小乐队一跃成为半岛的国民乐队。
还好,吴赫在名气和金钱面前没有彻底迷失自己。每当他觉得不安的时候,就会回到弘大来一场事先就没有预谋好的街头公演,以此来保持自己对音乐的初心。
裴钟勋拉了下金正赫的衣角,小声道:“别人叫吴赫!”
“害,这么叫比较亲切嘛,”金正赫主动伸出手,爽朗道:“你好,我叫金正赫。”
吴赫愣了一下,扶住吉他的手在大腿上擦了几下才握住了金正赫。
“吴赫。”
“总算见到真人了,我很喜欢你!”金正赫很难得在初见陌生人就有这么激动的时候。
“谢谢。”
裴钟勋在旁边结结巴巴道:“你什么…么…时候…说过…过喜欢吴赫哥的?我怎…怎…么没印象?”
金正赫翻了个白眼。
“我也很喜欢你,新专辑很好听。”吴赫不是开玩笑,他很闷,说话总是直来直去。
“喜欢哪一首?”金正赫眼光一亮,追问道。
“额……《make up》。很强烈的r&b风。”
裴钟勋忽然有些脊背发凉,金正赫这副笑容灿烂的样子,简直就是…见鬼了……
………
金正赫来兴趣时还是很会调节气氛的,不容易把话给聊死。很快,吴赫和他逐渐变得熟悉了起来。大家聊的最多的就是音乐,毕竟职业都一样,话题也相似。
这里是弘大的街头,繁华热闹。来来往往的人们都自觉地为正在公演的舞者、歌手们让出了一定的空间。但总不可能一直霸占着场地啥也不做,几人简单聊了几句,布置好乐器后,吴赫和乐队成员们就要开始今天的公演了。
金正赫和裴钟勋只是来捧场的,乖乖地坐在最前排,认真地享受吴赫给众人带来的独特迥异的音乐当中。
“isn''t she lovely.”
(她是不是很可爱)
“isn''t she nderfull.”
(她是不是很美好)
“isn''t she precious?”
(她是不是很珍贵)
“less than one minute old.”
(一分钟之前)
“i never thought through love ''d be.”
(我从未想过我们会相爱)
“making one as lovely as she.”
(和一个如她这般可爱的人~)
《isn‘t she lovel》
吴赫翻唱自格兰美得奖歌手stevie nder,一首天才盲人作曲家写给自己女儿的歌。
一听就有一股浓浓的爵士味。
只要吴赫一开嗓,懂行的人就知道他更偏欧美风格。或许是因为自小在大陆长大,他嘴里就从来没有半岛那股碴子味。
金正赫一边用脚打着节拍,一边跟着哼唱,不知不觉中口罩就被拉了下来,他自己还没有察觉到。
周围越来越多有眼力的人发现了金正赫的身影,拿着手机拍完吴赫又拍他。
直到有人从后面拉住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