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歌舞名家
腊八之后,天气寒冷,即便无雪、即便日出,依旧冷飕飕的,好不容易跑出的一身热气,一阵轻风就吹没了,感觉如同赤身在天地间一般。
天再冷,为了生计,官道上依旧是络绎不绝的车马、往来如流的人群。
人吃马嚼、取暖的柴火以及廉价的石炭,这都是一个庞大的数目,重利的商人绝对不会放过此良机,而苦哈哈等着挣钱的百姓自然也只能顶着刺骨寒风出来卖苦力。
柴令武当然不需要挣钱,却需要应酬。
这一次的东道主不是高文敏这个浪荡货色,而是李崇义这个小财主。
李崇义宣称,自己将于明年开始纳采。
依《周礼》,纳采就是成婚的第一步,也就意味着李崇义要脱离单身狗的行列。
按后世标准,自然是可喜可贺,顺便再绑电线杆上整治一通。
略有些遗憾,因为身份的问题,不能将李崇义绑电线杆,让他感受千年之后的风采。
在这个时代,以他们的身份,婚姻却是一种束缚。
是外面的小娘子不美,还是晓月楼的巧云姑娘不香?
柴刀在前拂开厚实的布帘,柴令武昂首阔步进入晓月楼,柴刀与柴禾随后踏入楼中紧紧跟随,柴火则在晓月楼外的墙角避风、望风。
倒不是柴令武担心昔日恩怨,只是柴跃早就交代了他们,即便牺牲性命,也要保证庄主安然无恙。
楼中上好的细炭一盆接一盆,倒让身着狐裘的柴令武感觉一丝燥热。
肩一抖,狐裘落入柴禾手中,这个架势让晓月楼中人侧目。
年轻人嘛,耍酷耍帅,再正常不过了。
荣娘子盘着惊鹄胎髻,百灵样式的金步摇随着步履摇颤,画阔眉、眉心贴梅花状花钿,身着小袖窄衣,外加半臂皮裘,肩绕披帛,足登分梢玉履,摇曳着走到柴令武面前,微笑着福了一礼。
“庄主可是许久没来了。”
这个举动让许多人瞪大了眼睛。
荣娘子不过是一掌柜,却因为身后之人来历非凡,骨子里又有几分傲气,向来对人不假辞色,竟然对区区一庄主如此曲意奉承!
“兄台,这个什么庄主,是何来历,竟让荣娘子如此礼遇?”
“霍国公府二公子,长安纨绔子弟之一。”
“即便如此,也当不得荣娘子亲迎吧?”
“馆阁体的创始人、《将进酒》的作者,够了吗?”
“嗞,竟如此厉害!”
巧云姑娘如欢快的云雀向柴令武跑来,云髻上插着的云雀金钗来回摇晃,鸳鸯眉舒展,涂着淡淡唇脂的樱桃小口微张,斜领缦衫都随风舞动。
“二公子许久没来,可得留一幅墨宝哇!”
荣娘子宠溺地笑了笑,微带歉意地引路:“巧云这碎娃子被惯坏了,庄主见谅。庄主的诗,诸多才子拜读之后自叹弗如,巧云嫚子也是仰慕庄主满腹的才华……”
柴令武保持着淡淡的笑容,并不接话。
在这样的风流场内,所有的赞誉都要打折,无论你再有多少才华,也未必能真令这些小娘子折服。
要知道,想当一个名伎,除了貌美如花、眼神勾魂夺魄,还要学琴棋书画,文学涵养也是一定要有的,准许参加科举的话,状元不一定,进士多少有点希望。
文无第一、武无第二,都是堆砌辞藻的,文字的搬运工,谁觉得自己比别人弱上几分?
即便《将进酒》让人看到了柴令武纵横的才气,也未必能让人信服,谁知道是不是柴令武买来的诗?
即便真是柴令武所著,只有一首,谁知道他会不会江郎才尽?
总而言之,柴令武的才名,远逊于他的纨绔之名。
有自知之明的柴令武当然不会自恋到相信别人拿自己当柳永,柳三变只有一个,yyds。
风月之地未必无情,但这情,必然不会在自己身上。
李崇义这货财大气粗,选的位置在二楼,开窗正对着大厅的戏台,算是一等的位置。
这样的天气自然是古董羹最适宜,每人一张桌子,牛肉、羊肉、鱼肉以及少量豆腐、莱菔、菘菜,加上一盘鹿肉,就是这个时代比较奢华的配置了。
毕竟,战乱才结束没几年。
“柴令武,这大半年,你就缩在柴家庄不出来,忒无趣!”李崇义骂骂咧咧地说。“再过几天,我就要纳采,从此难觅这等逍遥时光了,再不出来,日后没得时机了!”
柴令武白眼相看:“呸,就是想炫耀自己成亲嘛!哪家的小娘子?”
李崇义笑容里带了几分得意。
高文敏拍着桌子叫骂:“呸,娶个清河崔家的嫡女,好了不起么?”
李崇义回嘴:“自然不如未来的驸马都尉光彩。”
柴令武却知道,这未必是什么好事。
五姓七家不是什么善人,他们讲的是利益,求的是回报。
在玄武门之变前,他们一致支持的是手段温和的李建成,哪晓得局势翻转,最后的赢家却是行霹雳手段的李世民。
赢家通吃,李世民对于坚定支持自己的盟友不吝赏赐,宗圣观便得到了大量的便利;
对于站错队的臣子,如魏征、王珪,多是放置在虚职部门,如薛万彻则是非战不得接触军队;
对于那些在背后兴风作浪的势力,出于稳定的需要,不能翻脸算账,却不代表不会给他们找点麻烦,隔三差五让察院拉个把世家官员出来收拾。
世家这头,论武力是没法与李世民对抗的,可人家在文之一道,却无可替代,哪怕李世民有意扶持庶族,也得庶族支棱得起来啊!
然后,气急败坏的世家就立了个规矩,宁嫁放牛郎,不嫁皇室子。
李崇义就处在这个规矩的边缘,宗室毕竟与皇室有别,估计清河崔家与皇帝也是假借李崇义的婚事,让紧张的关系缓和下来。
包房里的酒杯举起,柴火大踏步进来,附在柴令武耳畔说了几句,转身下楼。
柴令武放下酒杯,微笑道:“李崇义这酒,却不妨晚一点再喝。我们不妨先看歌舞。”
肤白貌美的长孙冲放下酒杯,探头看了眼大厅,立刻眉开眼笑:“快看呐!巧云姑娘上场了!”
一群lsp瞬间自觉地放下酒杯,争先恐后地挤到窗前,俯瞰身着华衫的巧云姑娘在戏台上翩翩起舞。
“美哉,如云霞绚烂,如彩虹翩翩,如云雀灵动……”长孙冲开始排比起来。
不愧是被长乐公主称之为堪比王献之的人物,说辞一套套的。
难道,荷尔蒙才是文学发展的原动力?
高文敏就不一样了,他愧对名字中的“文”字,只会流着口水喊“好美”。
李崇义直接看傻了,连话都没顾得上说。
柴令武叹了口气,为这些土鳖感到丢脸。
相对后世歌舞的昌盛,此时的歌舞略显单调,却另有一种风情。
好吧,柴令武就是个舞盲,除了对迈克尔·约瑟夫·杰克逊捂裆的动作印象深刻之外,就记得男版天鹅湖芭蕾舞、黑人抬棺了。
在他的角度看来,巧云姑娘的舞蹈,与黑人抬棺没有多少区别。
一曲舞罢,巧云姑娘行礼,“彩”声响彻晓月楼。
巧云姑娘退下,荣娘子上台,立刻下面桌子旁就有混不吝的货色开口:“荣娘子,虽然你风韵犹存,却不是我们的菜呀!”
荣娘子呸了一口:“休要口齿轻薄!晓月楼此次花了大价钱,通过太乐署请得当世歌舞名家献艺。有请阿史那咄苾!”
皮衣、胡帽、左衽、皮靴,伴着粗犷的大脸庞,还有满面谄媚笑容的阿史那咄苾登台,身子欢快地打着旋儿,极具爆发力的歌声带给众人异样的感受。
长孙冲、高文敏、李崇义看了一遍,突然齐声喝彩。
虽然歌舞确实不错,但他们的喝彩声,只有三分是给歌舞本身的,七分,是给阿史那咄苾的身份。
没错,眼前的灵魂歌舞名家,正是昔日不可一世的突厥颉利可汗,如今的大唐右卫大将军。
当然了,这个右卫大将军是虚职。
阿史那咄苾现在的真正身份,是歌舞名家,天子赐宴了要舞一曲,大朝会来了兴致要让他在太极殿上舞一曲,召见各族酋长、渠帅、羁縻州刺史、藩国、番邦时,同样也舞上一曲。
看看,曾经不可一世的突厥可汗,如今只能在大唐献舞。
这叫杀人诛心。
至少最近几年,大唐会安生好多,其中也有阿史那咄苾歌舞的功劳。
经过小半年的调教,阿史那咄苾已经渐渐适应这种屈辱的生活,只是眼神里还有不甘。
但是,那又如何呢?
儿子阿史那叠罗支还在长安,还被紧密监视着,自己要是敢不配合、一心求死,阿史那叠罗支就要倒霉。
曾经的阿史那咄苾以为自己是不惧死亡的勇士,然而,粗暴的张宝相让他明白过来,自己原来还是个贪生怕死的俗人。
别笑,其实很多人都一样,遇事之前都以为自己是战天战地的那个勇士,最后才发觉自己是个凡夫俗子。
要是每个人都能认清自己,这世上还会有那么多失败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