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3章 我成了赵二虎
“来自《投名状》里面的赵二虎发出执念,他想做英雄,他想兄弟同心,他不想让周围的人在乱世中当狗。”
《投名状》?
作为当初在大沙漠的工地上看了几百部影视剧的陈昭,像《投名状》这样的国产大片当然看过。
该片的故事大纲改编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讲述了庞青云、赵二虎、姜午阳这三个结拜兄弟之间的恩怨纠葛。
发出执念的赵二虎身处清末乱世,而他青梅竹马的女孩莲生从小被培养成扬州瘦马,十六岁那年要被卖到富商家,却被赵二虎一厢情愿,劫了她到山里当了强盗,最终带着几百人到处劫掠。
赵二虎为人盗亦有道,就算打劫也“劫七留三”,留一条活路给被劫的村民,而劫掠所得就拿来分给和他同住一条山村的良民,所以深得众心。
这个人本身很爱他的压寨夫人莲生,却不知道莲生因为从小学习琴棋书画,一心向往富贵休闲的日子,压根不喜欢做“压寨夫人”的日子,
此外,他有两个结义兄弟,一个是和莲生偷情的败军之将庞青云大哥,另一个则是从十三岁便跟了他的三弟姜武阳。
在赵二虎等人的山村被清军洗劫,付出伤亡惨重的代价后,姜午阳极力主张他们三人做投名状,结拜为兄弟,由大哥庞青云带领他们投效清廷,赵二虎为了不想令三弟失望,也为了不想自己的一班同村兄弟陷入绝境,他不计较个人得失,将首领地位拱手让给庞青云。
为实现天下没有战争的太平盛世理想,庞青云借助以赵二虎、姜午阳为首的一班兄弟的力量,成立“山字营”暂时为清廷效力,原来是要借助攻打太平天国结集军力;但是随着他大权在握,庞青云变得越来越野心勃勃,令他要清除一切的障碍。他不惜和赵二虎决裂,屠杀被赵二虎劝降的太平军降兵,只为怕降兵造反。
他利用姜午阳的狂热性格,说服他站向自己那一边。本来,庞青云距离成功已仅有一步之遥,但他的作为伤透了对他崇拜不已的姜午阳。就在就职大典上,就在权势如日中天的最辉煌时刻,庞青云竟横死于刺客之手。
陈昭看过这部电影,但时隔多年,只知道大致的印象,所以回到京城休息一番,便打开电脑认真的看了一遍。
在此之后,他又在各大论坛翻阅了相关帖子,又查阅了一番自己私人空间里的装备,盘算了一下,进行了一番采购,再一次将空间塞得满满当当之后,便点击了“确认”。
一道白光闪过,冷风扑面,寒气入身,陈昭还没回过神来,就听见一个声音喊道:“大哥,大哥。”
陈昭睁开眼睛,抬头看去。只见一个胡子拉碴的年轻人趴在自己面前,一脸欣喜的看着自己,口里叫道:“大哥,你醒了。”
陈昭翻身坐起,看了看周围,入目所见,一片凋敝。
“大哥,你好点了吗?”年轻人问道。
“现在是什么时候?我怎么了?”陈昭随口问道。
“差不多是午时了。你这不是带着我们去看风踩盘子吗,结果一脚踩空,脑袋碰石头上了,可把我担心坏了。”年轻人说着话,一脸的关切。
“好兄弟。”陈昭拍了拍年轻人的肩膀,脑海中涌入一股信息,立刻明白了当前的处境。
原来他附身在赵二虎身上,而面前胡子拉碴的年轻人正是从小就跟着他的小弟姜午阳。
此时是鞑清同治年间,太平天国席卷江南,占据金陵,两破江南大营,有北伐有西征,本来如日中天,但经过天京事变,翼王出走,太平天国因内乱转攻为守,和清廷处于对峙阶段。
但饶是如此,皖省一带地处平原d乃产粮重地,太平天国无论如何也不敢放手,所以一直在这一带和清军展开拉锯战,双方互有胜负。
战乱之时,民生凋敝,赵二虎和姜午阳所在的山村更是颗粒不收,不得以只能出来继续干很有前途的抢劫生意。
可惜天下大乱,道路不靖,商路不通,他们也只能将目光瞄准拥有堡子的地主家,以及不时路过的运粮队。
可是由于太平天国的崛起,清廷下放地主团练的权力,有钱有势的地主办起了团练,组成数百人的火枪队躲在坚固的堡垒里面,没有人手的地主则逃到了大城里面。
所以为了活命,这批人只能把目标盯在从附近官道经过的运粮队。
毕竟双方地盘犬牙交错,今天或许是清军运粮队路过,明天可能就轮到太平军了。
不管是哪路的军粮被劫,双方都有可能以为是对方下的手,那么身处山区的赵二虎他们就能暂时得到安全。
而这一次,他们踩盘子的目标,则是一只前往六安的清军运粮队。
赵二虎带着姜午阳、石锦标等几个机灵能干的兄弟提前过来踩盘子,察军情。
结果赵二虎一个不慎,被石头绊倒,头撞在石头上晕死过去,被陈昭附体。
陈昭看了看周围,问道:“石锦标呢?”
“我留下来守护大哥,锦标他们带着几个人看风去了,已经去了一个时辰了。”
“这么说我昏睡了一个时辰了?”陈昭摸了摸脑袋,心想为了让我穿越过来,系统下手可真狠。
“我已经无碍了,等锦标他们回来,咱们就好好的商量商量,怎么劫他这次军粮。”陈昭微笑着说道。
“好,大哥!”
约莫半个时辰之后,石锦标回来了。
“当家的,我搞清楚这路运粮队的情况了。”一脸桀骜不驯的石锦标叫道。
这个石锦标和姜午阳不一样。
姜午阳是十三岁那年家破人亡,眼看就要饿死了,被赵二虎救了一命,从此跟着赵二虎出生入死,一心把他当大哥。
而石锦标是被清廷官吏所害,带着几十人落草为寇,跟着赵二虎的时候,已经闯荡好几年了,而且是带着十几人投奔过来的,大家为了活命聚成一团,人身依附没那么强,他石锦标也没有姜午阳那么狂热。
不过对于打劫清军这件事,石锦标却比姜午阳还要狂热。
这是一条好汉啊!
“锦标,歇息一下,把你探查的情况说说。”陈昭盘腿坐在那里,顺手将装满清水的葫芦送了过去。
“好!”石锦标深深地喘息一下,接过葫芦咕咚咕咚的喝了一大半,方才满足的抹了抹嘴巴。
“当家的鄂,这只清军雇了一批驮马队。大概由五六十匹驮马,差不多有五百人。”
“他们的队伍防备极为松懈,雇佣的驮队的照顾马匹,速度相当慢。清军的中军大队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官带队,反正有不少卫兵护卫着,几乎人人都有火枪,应该是一只绿营部队。”
“当家的,他们都有火枪,我看不好打啊。”石锦标犹豫道。
“有枪又怎样?”陈昭站起身来,“咱们都是快饿死的人了,还怕他有枪?就算有炮,我也要把他们端了!”
“听大哥的,我愿意带头冲锋!”姜午阳拍着胸脯叫道。
“当家的,午阳,我没说不打,我只是说他们有火枪!”石锦标说道。
“现在是他们有枪,等劫下来,就是我们有枪了!”
陈昭冷笑一声,一摆手道:“咱们回去,好好地商议商议,这趟买卖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