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捕虫
入夏之后,桑溪镇的夜晚不再那么宁静。
青蛙吵扰了半夜,天快亮的时候,终是停下了鸣叫,遁入了稻田深处。
傅春锦今日起得很早,用过早膳后,便去了米铺看顾生意。
沈秀想了半夜,终是明白阿姐到底恼了她什么?她本想解释一二,可瞧阿姐并不想提昨晚之事,她便只能忍下了话,甚至连想去米铺的话都不敢提了。
不要再惹阿姐生气。
沈秀告诫自己,然后回了自己的房间,磨墨提笔,准备好好练字,等阿姐回来。
傅春锦在米铺对账了大半日,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平日她在账房对账时,沈秀便在边上练字,她只要一抬眼,便能瞧见那个丫头咧嘴对她笑笑。
总要给她点教训。
傅春锦收敛心神,抬眼往房外瞥了一眼——日头已经西斜,一会儿那丫头会来送饭么?中午已经没来了,晚上总该来了吧?
她从未像现下这样期待过,也从未像这样心乱过。
陈捕快迟早都会来接喜丫的,喜丫若是走了,日子将变回原来那样的一潭死水。每次想到这里,傅春锦的心就狠狠一揪。
她舍不得喜丫。
傅春锦垂下头,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事实,平日许多事她都可以解决,唯独这一件,她实在是束手无策。
“鱼婶,你来了啊!”阿庆的声音在账房外响起,傅春锦循声望去,只见鱼婶提着食盒走了进来,身后并没有跟着沈秀。
鱼婶笑眯眯地走了进来,与傅春锦打了一个招呼,便开始把食盒里面的饭菜拿出来。
傅春锦低落地轻叹一声,发觉今日的菜色很是别致,似是用心装点过。
“今日这菜是喜丫做的?”傅春锦疑声问道。
鱼婶点头,“大小姐真是厉害,一眼便能看出来!”说着,鱼婶把饭碗端到了傅春锦面前,“陈姑娘说,昨日让大小姐担心了,今日要好好烧几个菜赔礼道歉。”
傅春锦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糖醋排骨放入口中,虽说是糖醋,可今日这道菜明显糖比醋多多了。
鱼婶瞧大小姐半天没说话,叹声道:“可是糖放多了?”
傅春锦微愕,“你怎么知道?”
“做菜时我就跟陈姑娘说过,糖多了一勺。”鱼婶连忙去给傅春锦斟了一杯水过来,“大小姐,喝水。”
傅春锦更是好奇了,“鱼婶你都提醒了,她居然没听?”
“非但没听,还和我讲,生气吃甜食,对心情好。”鱼婶学着沈秀说这话的模样,在傅春锦面前学了一遍,虽只有三分像,可傅春锦已经可以想象沈秀说这话是什么语气。
傅春锦唇角微扬,“看来是真的知错了。”说完,又夹了一块糖醋排骨,细细咀嚼。
“可不是么?”鱼婶点头,“昨日一声不响的跑出去,别说是大小姐要生气,就是我也要生气。毕竟是个姑娘家,那么晚才回来,若是在半路遇上个登徒子,吃亏的总归是女娃。”
“嗯。”傅春锦一边应和着,一边吃沈秀今日做的菜。说也奇怪,这加了糖的排骨竟比往日的要好吃许多,听着鱼婶说话间,傅春锦已吃了大半。
鱼婶从来没有看见大小姐胃口这般好的,她瞥了一眼她倒去的水,大小姐竟一口也没喝。
她忽然意识到,可不能再说喜丫的不好了,她笑了笑,“大小姐,陈姑娘是真的知道错了,我也问了她,昨日跑去哪里了。”
这也是傅春锦,“去了哪里?”
“说是去了桑溪边上,为了抓萤火虫,才等到了晚上。”鱼婶说这话的时候,一脸迷惑,这么大的姑娘了,还喜欢抓萤火虫,像个长不大的孩子。
傅春锦眉心微蹙,“抓萤火虫?”
鱼婶点头,“嗯,她说晚上看星星的时候,若有成群的萤火虫飞过,就像是星河动起来一样,可好看了。既然大小姐喜欢看星星,那她就抓几只萤火虫来,让大小姐也瞧瞧这样的景象。”鱼婶自小在乡间长大,也见过这样的景象,在她看来已经是寻常又寻常之事,“其实也就那样了,哪有那么好看?”
傅春锦沉默不语。
鱼婶看她脸色沉下了,连忙收了声,不敢再多话。甚至她还有些心慌,她好像说错了话,怕是害了陈姑娘,只怕大小姐回去,要教训陈姑娘了。
瞧她这张嘴啊!真不该说这么多!
“鱼婶,你收拾一下这里。”傅春锦忽然起身,匆匆往外走去,“我先走一步。”
“哎。”鱼婶追了傅春锦两步,还是忍不住帮沈秀解释,“大小姐,陈姑娘是真的知道错了。”
“我也知道。”傅春锦没有回头,她现下也知道错了,她似乎错怪了喜丫。
傅春锦快到傅家小院时,老远便瞧见了沈秀提着灯笼候在门口,不时地往这边张望。她似是瞧见了傅春锦,像是被猫儿瞧见的老鼠一样,连忙缩回了小院。
傅春锦忍笑摇头,不觉加快了脚步,却在入门前停了下来。
门口的劳大叔不解问道:“大小姐怎么不进家啊?”
“去请喜丫过来。”
“哦,方才她还在……”
劳大叔话还没说完,便看见沈秀从影壁后探出半个脑袋,“阿姐,你回来了。”
“过来。”傅春锦故意敛了笑意,语气严肃。
沈秀想,定是她加了糖的排骨又惹恼了傅春锦,不由得低着脑袋走了过来,“对不起。”
“抬起头来。”傅春锦定定看着她。
沈秀深吸一口气,抬头的瞬间保证道:“我以后做糖醋排骨一定少放糖!”
“跟我来。”
“啊?”
就在沈秀发愣时,劳大叔赶紧提醒,“大小姐,外间马上就黑透了,要小心些。”
“有喜丫在,不怕。”傅春锦牵了沈秀的手,对上了她又惊又喜的眸子,“走。”话音一落,她便牵了她的手,穿过了桑溪主街,拐入了小巷子里。
“阿姐,天黑了,我没拿灯笼。”沈秀感觉越往里走,光线越暗,她紧了紧傅春锦的手,比她走快半步,挡住了傅春锦的去路,“先回去拿灯笼,好不好?”
彼时,月光从檐缝间落下,不偏不倚,照在了沈秀身上。她今日穿了一身白裳,月光融融,,映照得她的眸光极是明亮。
“不是有你在么?”傅春锦笑问道。
沈秀觉得这句话有点烫心,“话是这么说,可是……”
“桑溪自打柳大人上任后,治安好了不少,现下路上还有回家的人,不会有事的。”傅春锦扣紧沈秀的手,“你昨晚不也是走这条路回来的?”
沈秀瞪大眼睛,“阿姐你怎么连这个都知道?”
“我自小在桑溪长大,这里的大街小巷,哪条我不熟?”傅春锦说完,拉着沈秀的手继续前行。
沈秀急问道:“阿姐,你要带我去哪里?”
“这话应该我问你,你昨晚在桑溪哪里抓的萤火虫?”傅春锦一边走,一边侧脸看她。
沈秀的心咯噔一响,敢情今晚阿姐是想让她“指认现场”认错啊?
“桑溪穿镇而过,水草茂密处只有三处。”傅春锦不急不慢地分析着,“一处是李屠户门口,一处是柳桥边,还有一处是镇子的南边,临田那一片。”
沈秀无奈回道:“镇子南边。”
“放心,我不骂你。”傅春锦嘴角笑意更深,似是猜到了沈秀在想什么。
沈秀眸光大亮,紧紧盯着阿姐的侧脸。檐影投落在她脸上,沈秀一时看不清傅春锦的表情。
傅春锦轻笑出声,“今晚阿姐陪你,捉萤火虫。”
沈秀怀疑自己听错了,“啊?”
“昨晚,我应该先问你的。”傅春锦侧脸,走出檐影时,真挚的眸光对上了她的,“对不起。”
“其实我也有错……”
“嘘。”
傅春锦笑然对着她比了个噤声的动作,“你我两清,可好?”
“好!”沈秀高兴地点头。
傅春锦每次看见她笑,心底就好似春花盛放,尤其是眸光对上沈秀的眸光时,她总觉得心房被什么烫了一下。
也不知是走得急了,还是心跳因为沈秀跳快了一拍,傅春锦强掩住此时的不自然,急忙换了个话题,“你小时候,陈叔叔带你抓过萤火虫么?”
沈秀愣了一下,她想,大哥都带她抓过,喜丫的爹爹应该也带过吧。当即她点点头,“嗯!”
“第一次抓的时候,怕么?”傅春锦又问。
沈秀想了想,她自小在山里长大,什么虫子没见过,哪有什么可怕的?
“不怕。”
傅春锦笑了,她想到她小时候第一次见到萤火虫时,那是弟弟顽皮地抓了一袋子回来,就往庭中一放,好看是好看了,第二天后院的树干上爬了十几只没飞走的虫子,每每想到那样的场景,傅春锦还是会觉得头皮发麻。
“今晚在哪里抓的,就在哪里放了,不许带回家。”
“嗯!”
沈秀悄悄地把傅春锦的表情记下,原来阿姐是怕虫子的,她一会儿抓来放时,一定要远一些,别让虫子爬了阿姐的裙子,惹得她坏了好心情。
两人走出小巷后,沿着桑溪河边,踏着月光,一路往镇南行去。
作者有话要说:沈秀:嗷呜~~阿姐牵我手了!开心!
傅小姐:我好像越来越不对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