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2章 九爷捡回家的看门狗
自从柏润歌离开九号公馆,出来‘自立门户’开餐厅以来,到现在其实不过四五年的时间而已。
其实仔细算算,柏润歌在九号公馆满打满算,一共待了也就不到一个月。然后他就出来自立门户了。
但他和凤九爷认识的时间,却已经超过了十年。
严格来说,不是认识的时间超过了十年,而是他被九爷捡回家的时间,超过了十年。
这是连叶灵璧叶董都不知道的事情,柏润歌几乎是和安娜一起被凤九爷捡回家的。
安娜也就比柏润歌早被凤九爷捡回家了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也就是说安娜前脚才被凤九爷捡回家,后脚柏润歌就被凤九爷带回家了。
两个人虽然是前后脚被凤九爷捡回家的,但待遇却截然不同。
安娜是凤九爷捡回家当女儿养的,而柏润歌,则是一条流浪狗,被凤九爷捡回家当做看门狗的。
柏润歌并不觉得有什么委屈的,凤九爷愿意收留他当一条看门狗,让他摆脱流浪狗的身份,他就已经感激至极了。他从不敢奢求自己能有和安娜一样的待遇,可以成为凤九爷家人之类的存在。
只要凤九爷要他,不赶他走,他就心满意足。
能留给凤九爷的身边,这就是柏老板最大的心愿。
柏润歌现在还记得,安娜用奶声奶气的声音问凤九爷:“小歌为什么只住在院子里,从来都不进屋子里呀?连吃饭都蹲在院子里吃,为什么呀?”
而凤九爷是什么怎么回答安娜的。
“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是的,这是他自己的选择。
安娜被九爷捡回家的时候,年纪尚小,懵懂不懂事儿。可他遇到九爷的时候,已经在社会上流浪了六年。
他什么事儿都干过,小偷小摸这都自不必说,为了吃口饭他还加入了小混混,成了人家的打手。可他身形瘦弱,当个打手都没有办法威慑到别人,只能干干跑腿儿放哨的事情。
大混混看不上他,小混混瞧不起他。
他十几岁的时候,就是跟在慕总身边那个小少年的年纪,他就在台球厅给人家打工了。没事儿的时候帮客人摆摆球,算算账收收钱,跑跑腿儿买点烟,运气好了买烟找的零钱就赏给他了。
有事儿的时候,他就是老板的打手之一。
遇到九爷的那天,台球厅的老板带着他们一群小混混去跟隔壁台球厅干架,两边因为争夺客人经常打架。
他那时候没怎么在意,以为和往常一样,两边互相叫嚣叫嚣,还没动起手呢,警察叔叔就赶到了,两边也就散了。
可那天,他的徒弟,一个才十二岁的愣头青,不懂规矩,以为真的要干架,居然藏了一把西瓜刀在身上。老板和人家叫嚣的时候,愣头青或许是为了在老板面前表现一下吧,抽出刀子就冲上去了。
虽然那是他的徒弟,才十二岁就辍学了,是老板丢给他,让他带带的新人,可那愣头青人高马大的,身材也魁梧的不得了。看起来根本不像是个未成年。
人也莽,力气也大,上去一刀就敲在了对方的脑袋上。
幸好那愣头青第一次比较紧张,用的是刀背,没出人命。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对面一看这情况,瞬间就脑淤血了。两边撸起袖子就是干。
他胆子小,躲在最后边,看到两边干起来了,害怕的跑了。可台球厅是不敢再回去了。第一,他跑了。第二,那傻.逼愣头青是老板丢给他带的新人,新人出了问题,他这个师父得负责。
他害怕的不得了,台球厅不敢回,出租屋也不敢回,就在胡同里窜来窜去。那一天,他遇到了九爷。
九爷和他的师父,一个其实并没有多漂亮的女人,还有扎着两个马尾辫的安娜,三个人住在四合院里。
那时候他太瘦了,太阳一晒,再加上心里害怕,不知道怎么就昏倒了。偏巧,就昏倒在了九爷家四合院的门口。
九爷在院子里扫地,看到他昏倒,扶他进了院子,给了他水喝。
柏润歌至今也不知道自己当时怎么了,反正等他回过神来的时候,要给凤九爷当条看门狗的话,已经脱口而出了。
他到现在还清楚的记得,九爷那时候脸上的表情。
惊讶,无语,嫌弃,不耐烦。
他十岁离家出走开始混社会,在哪里都是给人家当狗。他从没想过,如果不给人家当看门狗,他能给人家当什么。
不是没想过,而是根本就不知道还有除了当看门狗的其他选择。
当年他具体说了,他已经记不住了。
大概就是,如果你肯收留我给我口饭吃,我就会替你家看门守院子,这样一类的话吧。
因为九爷当时挑眉反问他:“你要给我当看门狗?”
那时候他没多想,只想先找个安身之处,不要被台球厅的人找到。
他点头,斩钉截铁:“我会给你当好一条看门狗,最好的看门狗。”
然后九爷就笑了。
那时候的九爷,和他是差不多的年纪。他被太阳晒得黝黑黝黑,黑瘦黑瘦,穿的不破,但是很脏。尤其是站在九爷的面前,他就像是从垃圾堆挖出来的一样。
九爷那么白,细细长长还上吊的眼睛,比台球厅最好看的女孩子,还要红润好看的嘴唇。
是比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子,都要好看的九爷。
柏润歌至今都记得,那双上吊的眼睛,平静的注视了他几秒钟,随后弯了弯,笑了笑。
“行,那你就来给我当看门狗吧。”
看门狗就是看门狗,是不能进主人家的屋子里的,只配在院子里待着。
不然怎么能算是看门狗呢?
那间小小的四合院,柏润歌至今都很怀念。因为他也没能在那里待多久,过了不到一个月,九爷找到了他。
“我的看门狗,不一定是条有血统有品种的名贵看门狗。但我的看门狗,必须懂规矩,能通人意,不可以只会狂吠。”
九爷送他去国外念书了。
“你跟着我,以后说不定要出入各种场合,你现在这样的身份不能跟在我身边。我送你去国外念书,只是为了洗干净你的身份。等你念完书从国外回来,没有人会知道你以前做过什么。我也懒得知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想给我当看门狗,就好好念书,我不要只会咬人狂吠的看门狗。你学什么我不在乎,你自己选。我就只有一条,等你学成回来,你得是个人。”
去国外念书,条件好的不得了,第二年他就和九爷一样白了。
可他还是最怀念住在四合院的院子里的那一个月不到的时间。
因为那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有九爷。
他坐在院子里,被太阳晒得睁不开眼,却能看到在屋子里摇着扇子,慵懒又悠闲的九爷。
对了,那时候九爷还不叫九爷呢。
那个并没有多么漂亮的女人,叫他小九儿。
扎着两个马尾辫的小丫头安娜,叫他九哥。
对于这件事柏润歌特别骄傲,这天底下第一个喊他九爷的人,是自己。
其实九爷不喜欢这个称呼。他总觉得九爷九爷,这称呼好像封建余孽留下来的产物。
封建社会才喊人爷啊爷的。
可他就是喜欢这样喊他。
因为戏班子里的人有时候会来四合院和九爷的师父聊天儿,他们有时候打趣九爷,就会喊他小九爷,或者喊他九老板。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九爷就是九爷,前边不会加一个‘小’字儿了。
院子里的他,黑黝黝的。
屋子里的九爷,白得像珍珠,像牛奶,像戏服的白绸缎子。
明明他穿着九爷的衣服,可他依然像个流浪的混混。同样的衣服,他永远也穿不出九爷的气质。
九爷像个谪仙,打小儿九爷身上就是这种气质了。
他的身世,过去,九爷从没问过。很多次他想主动告诉九爷,九爷却都打断了他。
九爷说他不在乎,那他就是真的不在乎。
柏润歌不止一次的想,如果那天那.傻逼愣头青没抽出一把刀会怎么样?如果他那天没有跑又会怎么样?
可他一次都没有想过,如果那天他不是昏倒在九爷家四合院的门前会怎么样。
不是没有想过,而是不敢去想。
不敢想,自己如果没有遇到九爷,没有被九爷捡回去,自己会怎么样。
九爷倒是问过他,为什么学了厨师。九爷没有生气,而是好奇。
“我花了那么多钱送你出国念书,你大可以选择其他的专业,类似于听起来更有身份的专业,比如金融一类的。为什么去国外学了厨师,喜欢做饭?还是想当厨子?”
而这个时候,九爷已经开了九号公馆。
他告诉九爷:“为了报仇。”
九爷听了反应很冷淡,什么都没有问他,只是不冷不热的提醒了他一句:“你要干什么我不管,只要你做好我的看门狗。”
他再三承诺,他绝不会因为报仇的事情拖累九爷。
九爷第一次收起了温和的笑容,冷笑的看着他,说:“你是我家的看门狗,有人欺负你,那就是打我的脸。你觉得我会任由别人欺负我的狗,而我却坐视不理?我是让你做好自己的事情,别分不清主次,把报仇放在了给我当狗的前边。”
其实他也不算是骗九爷,学厨师和营养管理学,是为了报仇。但不完全是,更主要的是,他从小就在后厨长大,他做饭大家都喜欢吃。而他,想做饭给九爷吃。
他想给九爷做一辈子的厨子,他想当九爷的私人厨子。
九爷是个护犊子的人,一直都是。
九爷从没问过他的身世和过去,可九爷却帮他把仇报了。
如果报了仇就要从九爷身边离开,那他宁愿一辈子不报仇。
九爷帮他报了仇,替他抢回了四间饭馆,然后九爷就让他离开了九号公馆。
可是相比于抢回四间饭馆,他更想要留在九爷的身边。哪怕只在九号公馆当个厨子,他也想留在九爷的身边。而不是出来自立门户,当什么别人口中的柏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