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识字
沈秀高兴地搬了凳子坐到傅春锦左侧。傅春锦换了一张白纸,提笔沾墨,侧脸认真道:“先从你的名字教起吧。”
没等她落笔,沈秀便拦住了她,期待地道:“我想先学阿姐的名字。”
“我的?”傅春锦颇是诧异。
沈秀点头,“我的名字简单,我画个圈儿,阿姐也能知道那是我的名字。”略微一顿,“阿姐的名字我只认识一个‘春’字,每年春联都有。”
傅春锦哑然笑笑,“好,阿姐先教你剩下的两个字。”说着,她端端正正地在白纸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沈秀比平日学得认真,紧紧地盯着白纸上的一笔一划,生怕少看一眼,便不记得这三个字是怎么写出来的。
“拿着笔,这样握。”傅春锦写完之后,把毛笔递给了沈秀。
沈秀起初像是握玉米棒似的拿着,傅春锦倒也不笑话她,温声细语地拨弄她的手指,将毛笔拿捏好。
完了,完了。
傅春锦的手指纤长绵软,轻轻一触,都会让她莫名欣喜。沈秀捏好毛笔的瞬间,竟已忘了傅春锦先前是怎么写那三个字的,甚至脸颊还悄悄地在夕阳余晖中渡上了一层红霞。
沈秀突然坐得笔直。
傅春锦没有觉察到沈秀的异样,以为她是学书堂里的孩童,认真听讲,所以才坐得笔直。这态度,倒比那个不争气的弟弟好太多了。
傅春锦对沈秀的不禁添了几分好感,漾在唇边的笑意也浓了几分。她欺身靠近沈秀,握着她的手,在白纸上写出了一“丿”,那是“傅”字的第一笔。
傅春锦不知这一“丿”不单划在了白纸上,还划入了沈秀的心底。沈秀意识到了心间的滚烫,生怕被傅春锦看出来,便将脑袋往下沉了沉。
很快,“傅春锦”三个字便写完了,傅春锦松开了手,温声道:“你照着描一遍,我瞧瞧。”
“好……”沈秀绷紧注意力,照着傅春锦方才教的,一笔一笔地写完了这三个字。她发誓,这可是她这辈子写得最认真的三个字,虽说没有任何笔锋,却足够端正。
傅春锦很是满意,毕竟字如其人,没有笔锋倒也无碍,关键这一横一竖,不偏不倚,初学就能如此,已是不错。
满意归满意,傅春锦竟忘了夸她两句,沈秀低声问道:“阿姐,写得可成?”
“还是好看的。”傅春锦倒也不是敷衍她,沈秀这字雏形还可。
沈秀高兴极了,放下毛笔,握住傅春锦的手,“阿姐,我一定会好好学字的!你多教教我!”
夕阳余晖照在沈秀通红的耳沿上,落入了傅春锦眼底。
她……耳根子怎么那么红?
觉察掌心被沈秀熨得微烫,傅春锦忽觉耳根也烧了起来,不动声色地沉了声音,“今日先学到这儿吧。”说话间,极为自然地抽出了手来,她想,她定是不惯与人这般亲近,所以才有这种不自然的滋味。
她下意识地往晚上睡的地方瞥了一眼。平日她会带着鱼婶在这里过夜,都是她睡床,鱼婶睡边上的坐榻。
喜丫远嫁而来,第一夜就让她睡坐榻,未免失礼了些。
“晚上……你睡床吧。”
沈秀飞快地扫了一眼床,床很小,只能容下一人休息,她笑道:“阿姐看顾生意辛苦,你睡床,今晚我知道睡哪里。”
傅春锦满眼惑色,“坐榻很硬,我怕你睡不惯。”
“惯的,惯的!比坐榻硬的我都睡过……”沈秀这话冲口而出,忽然意识到说了不该说的,陈喜丫虽是捕快之女,也不至于像她那样大咧咧地睡树杈吧?
傅春锦眸光复杂,没想到喜丫平日竟还吃过这些苦。
沈秀心思飞快转动,急忙解释道:“小时候……贪玩……曾在郊外迷路过……我怕夜里郊外会出现野狼,便爬上了树,等爹爹来找……”
“哦?”傅春锦轻声应道。
沈秀也不知她是信了还是没信,这谎话果然说得难受,说了第一个,就要编第二个,她忽然开始犯愁往后的日子了。
傅春锦眼底漾起了笑意,“我原以为,只有我做过这样的事。”
“啊?”沈秀惊讶极了,没想到傅春锦小时候也这样顽皮过。
傅春锦笑道:“嗯,我也迷路过,那时候真的是怕极了。”
沈秀轻舒一口气,猛点头,“对!”
傅春锦哑然笑笑,突然觉得她与沈秀的关系近了些。不再像刚开始那样各自拘束,相处也比一开始舒坦多了。
“大小姐,晚饭好了。”阿庆的声音在账房外响起,他恭敬地腾出一手敲了敲门。
傅春锦敛了笑意,端声道:“端进来吧。”
阿庆端着晚饭走了进来,放在了桌上,余光忍不住小觑了一眼沈秀。没想到少爷未来的媳妇生得这般好看,他只觉羡慕。
“出去吧。”傅春锦将他的小动作看在了眼底,声音淡漠,突然冷了几度。
阿庆连忙收敛,快速离开了房间。
傅春锦起身走至门口,把房门关上,麻利地锁上了三道大铜锁。她似乎还不安心,推了边上的木柜子来,挡住了紧闭的房门。
木柜子齐眉高,刚好拦住了大半门纸,即便有人起了不好的念头,半夜戳破门纸,也会被木柜子挡住视线。
更何况,往里还有一道屏风。
沈秀静静地看着傅春锦熟稔地做完这一系列动作,料想她之前留在这里算账的夜晚定是极度不安的。
这本该是傅冬青担起的责任,却只能让她一个弱质女流扛起家业。即便有鱼婶陪她,听着外面不时响起的汉子声响,说不怕都是假话。
“别怕,这样谁都进不来的。”傅春锦竟还回头安慰她,“等吃完,把窗户也锁上,里面也暖和些。”
沈秀没有多说什么,她想,她应该待她更好些。她起身把食盘里面的三碟小菜拿出来,把两双筷子分好,挪好了凳子,莞尔道:“阿姐,你坐这儿,我们先吃饭。”
“好。”傅春锦生怕说多了,会让沈秀害怕,她坐在了凳子上,拿起了筷子,温声道,“今晚鱼婶没来,这饭是阿庆做的,定是不如家里的好吃,等明日回去了,你想吃什么告诉阿姐,阿姐让鱼婶去买来做给你吃。”
“阿姐吃什么,我便吃什么,我没有那么娇生惯养的。”沈秀在傅春锦身边坐下,端起碗来,夹了一颗花生嚼了起来,“香!”
平日傅春锦是不惯这样夸张地咀嚼东西的,阿庆的厨艺她也是知道的,可沈秀嚼得模样实在是香,傅春锦忍不住夹了一颗细细咀嚼。
“这梅菜猪肉,也香!”沈秀只夹了一块肉,嚼了两口,不及咽下,便笑道,“改日我给阿姐露一手,这道菜我也会做!”
“当真?”傅春锦好奇看她。
沈秀咽下食物,认真点头,“嗯!若能用山里的野猪肉,那可是……”沈秀的话说到一半,硬生生地忍住了。
怎么又乱说话!
傅春锦倒也没多想,只是桑溪镇没有猎户,隔壁镇子是有猎户的。陈捕快兴许是哪日馋野猪肉了,便买了两斤回去,让喜丫烧了这道梅菜猪肉下酒。
“可是什么?”傅春锦期待地看着她。
沈秀瞧傅春锦并没有起疑,便只能硬着头皮说完,“人间美味。”
傅春锦觉得弟妹待字闺中的时光,很是新鲜,比她好太多。不像她,自小便被爹娘教育,这样不许,那样不准,坐有坐相,吃有吃相。针织女红,她要学,诗书礼仪,她要谨记,下厨厨房,那可半点不能沾。
只因爹爹常说一句话,君子远庖厨。
“阿姐,饭菜凉得快,快吃。”沈秀不敢再得意忘形,赶紧换了一个话题。
傅春锦点了下头,细嚼慢咽地吃起了饭来。
沈秀压抑着平日的狼吞虎咽本性,端着饭碗小口小口地吃,心底暗暗腹诽,真是吃得不尽兴啊!
两人用膳完,沈秀把碗筷收到一旁。傅春锦把水桶中的清水倒入铜盆里,端了过来,浸湿了帕子,递给沈秀。
“今夜就委屈一下。”
“不妨事的。”
沈秀接过帕子,洗了脸,生怕傅春锦嫌弃,在铜盆里把帕子浣洗了好几回,这才递给傅春锦,“阿姐,给。”
傅春锦接过帕子,也洗了脸。
沈秀等她洗好,把铜盆端至角落放下,看了一眼外间沉下的天色,“阿姐若是倦了,就早些休息吧。”
傅春锦迟疑地看了一眼床,“还是你睡床吧。”
“阿姐睡,我睡坐榻便好。”说完,她走近灯烛,拿起边上的火折子,把灯烛点亮,“我想再练一会儿字,倦了我便睡。”
傅春锦微笑道:“好。”她确实很累了,从昨晚弟弟逃婚至今,她没有一刻松懈过。她本想把窗户关好再睡,哪知身后响起了沈秀的声音。
“阿姐,我来关,你安心睡。”
“记得,要关好了。”
她忍不住叮嘱,沈秀点头,“放心。”
傅春锦在床上躺下,隔着屏风,能瞧见沈秀坐在案边的身影。昏黄的烛火投落在沈秀身上,她安安静静地坐着,毛笔在纸上沙沙作响,只听了一会儿,傅春锦便生了睡意,合眼沉沉睡去。
沈秀竖起耳朵听了半晌,终是听见傅春锦的呼吸声沉下,她知道那是她睡着了。沈秀搁下毛笔,杵着脑袋,隔着屏风呆呆地望着傅春锦的方向。
人人羡慕她是南北米铺的东家大小姐,可谁也不知道她扛起这个家有多艰难。
从今往后的三年,便由她来保护她吧。
作者有话要说:傅小姐:弟妹越看越顺眼。
沈秀:以后可不能乱说话,不然穿帮就混不下去了!